民间舞蹈的群体特征主要体现在创作、表演、传播三个方面。民间舞蹈起源于民间,基本上是著名传说的创造者。在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中,群众出于表达喜怒哀乐的需要,即兴歌舞。有同样感觉的人会跳跃并跟随,然后逐渐处理动作。协调节奏、统一节奏、定型、传播、逐步完善。民间舞蹈的表演与自娱自乐的特点密切相关。许多舞蹈是为了自娱自乐而分组表演的。没有观众,只有跳累了休息的人和随时准备加入舞蹈的人。例如,维吾尔族的“麦希来福”舞,彝族的“延河”、“洛佐”舞,藏族的“锅庄舞”、“弦子舞”,蒙古族的“安代舞”,土家族的“摆手舞”、傣族的“甲光”、景颇族的“木脑纵歌”、侗族的“太歌堂”、苗族的“舞芦笙”、羌族的“舞斯让”、等,常用于节日舞蹈中,有数百人甚至数千人一起跳舞的壮观场面。
风俗习惯一般都清晰地体现在信仰、节日和生活礼仪的舞蹈中。少数民族民间舞蹈保留着许多祭祀舞蹈、萨满舞蹈和反映原始崇拜的舞蹈,如蒙古族的“察玛舞”,满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等民族的萨满舞,以及刀功舞、石功舞等。壮族舞蹈、面具舞、藏族“鬼脸舞”、羌族“祭祖舞”、傣族“魔鬼舞”、土家族“毛古什舞”、“洪门舞”瑶族的“舞”、瑶族的“鸿门舞”少数民族的“天魂舞”、“庙舞”、“萨满舞”、“农诺舞”、“拜奶奶舞”,黎族的“赶鬼舞”,高山族的“祭祀舞”等。少数民族节日里都有相应的音乐和舞蹈,其中最突出的是新疆各民族、东北朝鲜族和南方少数民族。尤其是在社交节日和男女青年喜庆节日,民族歌舞贯穿始终。在生活礼仪中,许多少数民族都有婚礼舞、迎宾舞、丧葬舞、敬酒舞等,有的民族如壮族甚至还有路舞、乡村舞、迎客舞等。民间舞蹈的民俗特征也可以说是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实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