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毁坏公共财物违法吗?

毁坏公共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损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的;

3.聚众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

2.破坏公共财物违法吗?

不具备犯罪能力的人不需要支付赔偿金。比较常见的一点是,这个人没有正常的大脑意识,比如一个需要长期护理的精神病人。 、公共设施损坏不需要赔偿。如果没有守护者这样的人出来,大家一定要小心,不要攻击和招惹他。可以允许患者在家中与监护人一起出来玩耍。

3.损坏公共财产违法吗?

毁坏公共财物属于刑事犯罪,应受到刑事处罚。

4.破坏公共财物违法吗?

破坏公物、破坏公物的现象日益增多,尤其是在旅游胜地。首先要抓好宣传教育,教会人们如何做人、什么是文明礼貌。涂鸦是不文明行为的表现,对于那些不停止吠叫的人将会采取一些措施,例如罚款。我告诉你,不听话的人,会直接拉入黑名单,绝对不会让他们远行。

5.什么是损坏公共财产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我国规定:“损坏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减价赔偿。”

金额在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如果公共或私人财产被故意破坏,则相对较大。如果你弥补了,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

1.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坏、损毁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6.破坏公共财产的处罚

不爱护公共财产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可以构成民法典中破坏公共财产罪!小额罚款!拘留,责任重大!比如随意砍花草树木!随意践踏公共设施!后果很严重!我们是后面的我们祖国的骨头!你必须建造自己的花园!保护公共财产,人人有责!我们必须从头开始!从小事做起!让我们共同努力,把我们伟大的祖国建设成繁荣富强的国家!我爱你中国??

7.什么样的行为算破坏公共财产?

学校的公共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必要物质条件。爱护公共财产,人人有责

人人有责。为加强公共财产管理,确保学校公共财产完好、不被损坏,延长其使用年限,制定了公共财产损坏赔偿制度,并实行了责任追究制度。

1.公共财产损坏的责任

1

自然损坏。因使用寿命过长或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问题视为正常损坏,经总务处核实后处理。

2

。损害责任。因使用疏忽、保管不当造成财物损坏且能及时报损的,按照受损公共财物原价或实际维修费用进行赔偿。

3

。故意损坏。经查证属首次损坏且事后能主动承认故障的,按受损公共财物原价或实际维修费用赔偿。对屡教不改或事后认错态度恶劣的,一经查实,除按规定给予赔偿外,还将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2。责任范围

1

。责任范围包括个人财产损坏物品(如桌子、椅子等)

如找到损坏责任人,则由损坏责任人负责;无法找到损坏责任人的,由负责使用的人负责。

2

属于机关、班级、部门承包的公共财产,能够查明损坏人的,由损坏责任人负责;如果找不到损坏者

由本办公室(组长)、班主任或系主任负责。

3

本层共同管理或使用的公共财产受损(如卫生间、楼道灯光、消防设施设备等)

等)

p>

如能查明造成损害的人,则追究损害责任人的责任;如果无法确定损坏的责任人,则该房屋的所有者或将承担责任。

4

公共场所公共财物损坏的,能够查明损坏责任人的,由损坏责任人承担责任;如果无法确定损坏的责任人,原因是卫生公共财产指定的班级负责。

3.损坏赔偿方式及纪律处分:

赔偿分为修理和现金赔偿两种方式,由责任人决定。

1

,修复。一是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损坏物品恢复原状;二是购买同等价值的物品

2

。现金补偿。责任人将在规定时间内根据鉴定结果支付现金补偿,然后学校领导安排人员修复或购买。

3

如果因学生原因造成损害的,由政教处按照“文明班级”评选细则及相关制度处理;如果是教职工造成的,由政教办、校长室处理。

1.师生要自觉爱护公共财产,不得在墙壁、门窗、讲台、桌椅、地面上涂鸦。

不损坏门窗、玻璃、桌椅、旗杆、体育、视听设施等公共财物,不准进入花坛或攀爬采花。

2.节省电力和水。教室、办公室、功能室内应有专人负责开关日光灯、电风扇及各种视听设备。

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 p>负责公众的班级派人检查水龙头,确保无人使用时将其关闭。否则,视为浪费水电,扣除相关负责人和负责班级的考核分。

3.所有采购必须由分管领导进行并经校长批准。购买后,托管人将对购买进行检查并登记。

需要使用公共财产的,必须办理财产接收手续。公共财产将在每学期结束时清理并按期归还。如有非正常损坏或丢失,按原价赔偿。

最后,将根据《公有财产保管清单》领取期末津贴。

4.借用学校的体育、器材、图书等公共物品,必须向保管人写借条。校外任何人借用公共财产

或学校教职员工借用重要物品必须经校长批准。 、使用过程中请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归还。

借用物品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丢失,按质量、价格赔偿。

5.班级、职能用房、系室分管人员负责学校室内财产的保管和维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尽可能找责任人赔偿。一般来说,您可以自行修理并恢复原状,或者购买后原样退回学校。

如果您无法自行解决,请联系总务处及时。

除了按价赔偿外,

还必须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对破坏公共财产的行为必须进行批评和教育。如果情节严重、态度恶劣、屡教不改的,学校除给予赔偿外,将给予严重纪律处分

;对疏忽大意或者故意损坏造成严重财产损失的,首先要明确责任,各级责任人员要承担经济或者行政责任。

7.每期向分托管人(班主任及各功能室负责人)颁发公共物业管理奖1名

50元

待公布

p>

公共财产清理完毕后,将酌情进行分配。

8.学校全体师生应爱校如家,在公共财产管理和补偿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学校领导和各级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区分公共和私人事务。物业管理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全校师生必须自觉遵守、相互监督。

8.破坏公共财产的人

不爱护公共财产是不道德的行为。除了受到谴责之外,还必须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