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编写旅游诚信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一)组织实施旅游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全市旅游行业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指导全国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拟订旅游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指导和支持重点旅游产品开发,策划和推动高水平旅游。优质旅游景区和黄金旅游线路。

(四)组织旅游资源普查、评估、开发及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开发,指导休闲度假,监测旅游经济运行情况。并承担责任负责旅游统计和发布行业信息,协调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

(五)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经营和服务行为的职责企业和员工。监督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标准执行情况;负责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六)按照权威机构评价、审核和推荐涉外旅游星级饭店,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和诚信体系建设。

2.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工作要求

1.政府亲运动和社会共建。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和示范作用,做好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制定和完善法规标准、培育和监管信用服务市场等工作。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行业组织、信用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部署,结合我省实际,设计构建社会信用体系总体框架体系。鉴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必须坚持短期与长期相结合,统筹地方和全局,协调部署阶段性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三、健全法制,规范发展。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精神,逐步建立健全适合实际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和信用标准体系我省加强信用信息管理,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众信用信息有序公开,维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保障信用信息安全受到保护。

四、重点突破,强化应用。选择重点行业和典型领域开展信用管理施工示范。政府牵头积极推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在行政管理事务中的应用,建立信用奖惩联动机制。推动信用服务机构设立和信用服务业发展,加强跨行业、跨区域失信联合惩戒约束。

3.计划开展诚信建设活动

主要包括:公共债券和财政贷款。

公共债券是政府及政府所属机构作为债务人,依据国家法律或者合同约定与相关方建立的特定债权债务关系。公共债务的产生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财政支出的需要,二是存在闲置的社会资金。

金融贷款,又称财政信贷。这是财政支出国家按照信用原则,以信用形式,以偿还为条件,实行信用管理。财政分配具有无偿性的特点。因此,财政支出也应遵循有偿原则。但随着国家信用的发展,某些财政支出领域和某些支出项目也可以采用信用形式。根据信用原则,进行有偿分配。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偿财政支出越来越被各国广泛运用,成为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

4.关于诚信活动计划

1.加强思想教育。为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保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顺利进行,需要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党委、党组(支部)负责人,其他同志为委员。

2.开展文化活动。为丰富基层干部群众的文化知识,在乡镇、社区、村委会建立了图书馆,方便群众借阅各种有用书籍。大力开展特色文化活动和文艺演出,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

3.坚持为人民服务。把实施惠民工程作为基层工作的重点,积极老实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同时,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培养相互关心的和谐人际关系,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4.维护安全和稳定能力。维护辖区稳定,开展防范和打击邪教迷信等破坏分子,不断加强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一管理,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5.旅游诚信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怎么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是加强旅游行业管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游客为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旅游业,是指利用旅游资源、设施进行专业化或者经营性旅游活动。仅从事招揽、接待游客,为游客提供游览、交通、住宿、餐饮、购物、文化、娱乐等服务。及其他服务业。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旅游​​经营、旅游管理和旅游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旅游业发展应当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重,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在此前提下,开发旅游资源,保证旅游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旅游资源条件,制定旅游发展规划,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国家产业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做强旅游业。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加强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景点建设,鼓励和支持旅游业发展。

鼓励境内单位、个人和外商依法投资开发旅游资源,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调做好旅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县级要结合旅游资源优势和特点,加强对外宣传,提高重点旅游景区知名度。完善旅游服务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开发旅游产品,丰富旅游文化生活​​;教育旅游从业人员树立信誉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的理念,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第八条 对旅游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和旅游经营管理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或旅游管理部门。

第二章旅游者

第九条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条 旅游者应当享受享有下列权利:

(一)保护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2)自行选择的旅游经营者和旅游服务方式自行决定接受或不接受任何服务;

(3)了解内容的真实情况,旅游服务项目、规格、收费等;

(四)拒绝旅游经营者强制交易;

(五)尊重个人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秩序和相关旅游安全、环境卫生规定,履行旅游合同或者协议,爱护旅游资源和设施,尊重当地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旅游目的地的少数民族。

第十二条建立旅游投诉制度。当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旅游经营者要求赔偿。可以向旅游经营者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投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应当认真对待、及时处理游客提出的赔偿请求和投诉。要求赔偿的旅游经营者应当在五日内答复旅游者;受理投诉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政府旅游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应当在十日内给游客答复。

第三章旅游经营者

第十四条本条例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专门或者主要从事旅游经营活动的单位,包括旅行社。 、旅游饭店、旅游商店、旅游车船公司和服务公司、旅游文化娱乐场所和度假村(村)、旅游景区(点)管理机构等,以及个体工商户。

旅游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经营资格,方可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合同或者约定的服务范围和标准提供服务。

第十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公开经国务院批准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收费标准。ce部门,明确标明实际价格,保证服务质量。

旅游经营者不得擅自提高旅游服务收费标准,不得强迫游客参加不愿参加的旅游项目,不得经营旅游产品和旅游产品。国家明令禁止的服务,不得强迫游客购买旅游产品。 ,不得诈骗、勒索游客财物。

第十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旅游安全设施、设备,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高空旅游设施和惊险刺激的旅游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法规和标准。

旅游经营者应就垫子问题向游客作出真实解释和明确警示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游客办理旅游意外保险。

第十八条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侵害时,旅游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救或者帮助寻找,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员工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旅游业从业人员必须忠于职守、遵守法律、热情服务游客。

第二十条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旅游经营者有权检举、控告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旅游运营经营者有权拒绝有关部门对其指定产品进行强制促销,有权拒绝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收费和考核。

第二十一条旅行社接待国内外旅游团队、旅游团时,应当与旅游团队、旅游团签订书面合同。

旅行社不得委托旅行社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代理经营旅游业务,不得超越经营范围经营旅游业务。

第二十二条旅游景区(点)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旅游管理。景区(点)管理机构应当保持旅游设施良好,保持景区(点)清洁卫生,为游客提供安全、文明、卫生、优美、便捷的旅游环境。

第二十三条 从事导游工作的人员从事导游工作必须参加国家组织的导游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由省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颁发导游资格证书。只有被旅行社录用后才能从事导游业务。

导游从事导游工作,必须佩戴导游证,并持有导游证。无证不得担任导游,不得未经旅行社指定从事导游业务;不得索要小费,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游客的住宿、餐饮费用;不得违背游客意愿擅自改变旅游景点;不得带境外旅游团组或团体到非旅游指定单位住宿、餐饮、购物、娱乐或者违规租用车船。

章节四、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旅游经营者实施监督管理。旅游经营者应当接受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建设重点旅游设施和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的意见并报批准。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

第二十六条旅行社实行许可制度。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必须向省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向所在地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符合前款规定的,由省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第二十七条 外省旅行社在本省设立商业分支机构、省内旅行社在省内异地设立商业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旅行社营业执照和企业营业执照。向所在地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和地区行署提出申请,并按照《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报批。

第二十八条旅游经营者在境外设立旅游机构、设立旅游企业、在境内举办旅游推介活动或者举办全国旅游推介活动,外国旅行社申请设立常设旅游机构驻本省的派出机构。机构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省级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级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

第二十九条旅行社应当按照《旅游条例》的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缴纳质量保证金。 《国务院代办机构管理条例》质量保证金属属于付费旅游年龄并用于补偿游客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第三十条新建旅游星级饭店,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的意见。旅游饭店符合星级条件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参加星级评定,纳入规范管理。对已评定为星级的饭店,实行星级评审制度。

第三十一条经营涉外旅游业务的旅游饭店、旅游度假区(村)、旅游车船公司、餐馆、商店、娱乐场所等,应当按照规定实行定点管理。旅游行业标准确保服务质量。 。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三十二条 游览省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旅游景观内容、接待规模、服务质量、管理水平、治安卫生状况以及观赏、文化、科学价值等情况,制定旅游景区评价标准。根据相关条件,对旅游景区(点)进行分级。经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按照分级标准进行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旅游管理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四条导游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200元以上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的;

(二)未经导游指定,私自从事导游业务的;旅行社;

(三)向游客索要小费,变相克扣、克扣游客住宿、餐饮费用的;

(四)违反规定擅自改变旅游景点的游客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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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带领境外旅游团组到非旅游指定单位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租车、租船等。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之一,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由省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吊销导游证。

第三十五条 在旅游、旅游期间违反治安管理、建设、土地、林业、交通、文物保护、物价、外事、环境保护、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规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处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同一违法行为实施罚款行政处罚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对人民政府旅游管理部门和有关行政机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和其他有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给予下列处分:受到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1997年6月1日起施行。

6.诚信解决之道

近年来,中国社会的诚信危机造成了一系列严重后果,无需一一列举。社会各阶层,从政府到企业,从学者到公众,都意识到缺乏知识的危险。诚信,认为应尽快在全社会建立诚信文化。然而,当有人问:如何帮助人们尽快建立强烈的诚信意识时,人们往往不知道。依我看来,一去难回,三尺外冻,一日寒。恢复社会诚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诚信曾经是中华文化最重要的典型特征之一。当今中国社会诚信缺失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西方个人主义和自私价值观的输入和主导;另一个是教育。我们现在的教育离传统文化还很远。它更看重功利主义而不是道德主义。教育的目的更多的是为了找到一份高薪的好工作,而不是培养人的基本素质。当今教育的偏差是诚信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而且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愿意改变它。十年树树,百年树人。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立竿见影。从根本上来说,我们还是要从教育入手。这是一个百年计划。如果我们不改变一切效仿西方的思想,改变我们的教育观念和方法,恐怕需要很长时间。

但是,这并不是我们不需要努力建立诚信的理由。如果说从教育抓起诚信是一个长期的任务,那么我们也可以有一些短期的措施。所谓短期有效的做法,就是从对立面入手,抓住失信典型,对那些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失信行为和人物进行严厉惩处,以警示他人。这是用严厉的处罚手段严厉打击当前各种后果严重的失信行为,特别是违法行为的法律途径。帽子危害公共安全。

儒法合一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常态。因此,除了严格的法律行为外,我们还可以有一些儒家的方法。儒家最擅长的是教育。教育面向全社会。效果稳定,但见效比较慢。这一点前面已经说过了。针对当前严重的廉洁缺失问题,可以采取一些局部的措施,特别是针对一些特殊职业,比如教师、医生、官员等。这些职业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需要采取一些专项措施,带头提高其诚信、职业素质、道德修养。

古希腊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是针对医学界的。它用宣誓来明确地展现医生的职业道德。虽然宣誓不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但确实有参考价值。中国有蜜蜂自古就是礼仪之邦。所谓“礼”,实际上就是指以道德原则为基础的固定的行为规范。它的价值在于:对于很多不太考虑大道理的人来说,只要遵守“礼”,一般来说,行为不会有太大的错误。这是一种简化的道德。我觉得今天的中国迫切需要挽救诚信的时刻,对于上述特殊职业,可以将这两种方式结合起来,打造一个新的模式。

比如对于教师来说,您可以设计一个神圣而庄严的就职典礼。幼儿园、小学 中学和大学教师的就职仪式可能略有不同。就职典礼包括致敬孔子、致敬教书育人的优秀教师、宣读教师职业道德。这个仪式可以在每年的教师节举行,也可以在教书当天举行员工跳槽时举行,可以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定期举办,一方面可以让教师有更大的荣誉感,也可以提醒他们作为教师的职责。仪式要庄严、神圣,并感染仪式的气氛。每个人。同时,提高教师的收入和社会地位。例如,教师可以优先安排就医、购物等活动。总之,在给予教师高度荣誉感和一些便利的同时,鼓励他们养成更多的道德自律。同时,教师也可以有明显的职业服装,这也是一种礼仪。目的是只要穿上这件衣服,就是一个提醒。虽然这种方法不一定能完全解决教师专业素质的问题,但绝对可以有效。

中国古代的官员也有不同的职业服装。不是来自平民。其优点是官员不与老百姓混为一谈。穿着职业服装不仅是行为规范的提醒,更是对人们的警示。轻松监督的机会。我觉得现在要恢复官员的职业装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种观念很难改变,只能是长远之计。然而,可以采用其他方法。北宋初年,宋太宗亲笔题写十六字:“俸禄就是俸禄,民肥民膏。”虐民易,欺天难。”这十六个字,被称为“戒律石刻”,放在每个官员办公室的显眼位置,每天都可以看到。说中国古代的官员是“百姓”“父母官”,其实“逗号”《新石刻》提醒每一位官员,老百姓是官员的“衣食父母”。换句话说,官员和老百姓是互为父母的。

“为人民服务”这是毛泽东题写的一句话,曾经是中国政府和每一个官员的基本道德准则,与《石诫》相比,本质上基本相同,但从具体作用来看,“为人民服务” “民”是一种提炼,“诫命石刻”更直接地体现了政府与人民的关系。我认为,对于现在的官员来说,这种方法是可以恢复或者推广的。比如,如果官员的职业服装很难佩戴“为人民服务”徽章是完全可以接受的,特别是在工作时间和与人民直接接触的时候。每个官员都应该像周鄂一样佩戴“为人民服务”徽章恩莱做到了。同时,“为人民服务”也应该在各个政府部门得到郑重落实,并放在显眼的地方。此外,政府官员还可以在每年特殊的日子里,举行以“为人民服务”为主题的官方仪式比如大年初一,宣读官员的基本道德。

这种方法用“礼仪”,将职业道德融入到日常行为规范中,是思想教育的辅助方法。既是对个人的定期提醒,又便于群众监督。诚信建设既需要长期规划,又需要短期的法律措施,再加上地方的加强,中国社会的诚信建设可以从根本上来说,我认为教育群众、要求他们讲诚信,远远不如社会精英去讲诚信的效果。带头成为诚实的从业者。中国人说“上梁不正,下梁歪”。教育群众,首先需要社会精英做出表率。否则,无论我们如何教育群众,社会精英的不道德行为都会频频发生,一切教育都将成为徒劳。

7.如何编写旅游诚信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社会领域诚信建设是指在整个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是旅游诚信机制建设的基础。社会信用体系。

社会诚信的形成不仅包括个人诚信,还包括社会生活中广泛认同的道德和规则。重点关注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和旅游等领域m、知识产权、环保节能,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8.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指导意见》(国科发创[2017]353号)《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通知》为推进广西科技创新中心(以下简称科创中心)建设,增强重点领域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支撑我区经济。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1.总体要求

(一)建设思路。

坚持创新在我区现代化建设整体中的核心地位,着力创新支撑工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前端聚焦、中间协同、后端转型”,以行业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以研发和应用为核心,加强应用基础研究,协同推进现代工程科技和颠覆性技术创新,打造创新资源聚集、组织运营开放、治理结构多元的综合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按照综合领域类别,将独立法人单位、内置机构分类建设技术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与产业和区域创新发展有机结合,围绕产业链建立开放协同的创新机制,加强技术扩散和转移,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政产学研深度融合,辐射形成更加完善的产业创新生态,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以需求为导向,聚焦行业。面向广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加强顶层设计,主动布局引导,聚焦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等重大科技创新需求,选择我区重点领域建设技术创新中心,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形成技术可持续供给能力。

——政府引导、企业共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领导自治区以企业为主体,政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融合创新合作形成协同创新生态圈大局推动全产业链共同提升。

——优化集成,开放共享。以市场为导向,加强跨区域、跨领域创新力量优化整合,协调布局项目、基地、人才等创新资源,盘活现有资源,引进优质创新资源推动创新资源向行业企业开放共享。

——深化改革,协同创新。加强运营管理、成果转化、人才改革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形成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的多元化形成模式,构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主体多元的协同创新共同体。 。

(三)建设目标。

“十四五”期间,布局建设10个左右综合性领域技术创新中心,确定一批独立法人技术创新中心和内部机构技术创新中心,建立政产学研合作。创新型技术创新体系突破制约我区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培育壮大一批具有核心创新能力的一流企业,进一步推动我区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我区新兴产业创新发展,增强广西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推动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广西提供有力支撑。

2.功能定位

技术创新中心的定位是实现科学向技术的转化,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创新中心以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为核心任务。政产学研协同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为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为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对研发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财政支持。 ,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和发展提供创新服务,为支撑产业迈向中高端发挥战略引领作用。综合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充分依托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势学科和科研资源,面向区域重点产业的创新需求,把研发当产业,把技术当产品,重点推进核心技术和产业基础自主化。推进产业链现代化,打造创新资源聚集、组织运行开放、治理结构多元化的综合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这独立法人技术创新中心围绕行业技术创新需求寻求建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化协同创新机构,以自主技术研发服务为主,持续为其他企业提供产学研等服务及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及整体解决方案。内部机构技术创新中心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加强产学研合作,加强科研成果工程化,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3.制度机制

(一)建设模式。

面向我区重大战略和影响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技术创新需求,聚焦汽车能源、机械、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型功能材料、有色金属深加工、生物医药、特色优势农业等。在重要产业技术领域,优先建设一批综合领域技术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建设创新中心,推动创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统筹布局,集中资源,联合行业龙头企业、上下游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新创企业等。研发机构等参与建设,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推动创新与科技深度融合n链、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人才链、服务链,有效整合优质创新资源,探索多种模式建立综合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实施“一中心一计划”,打造成熟企业,一家初创建筑公司。

(二)法人制度。

综合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原则上应设立独立法人单位。根据设立模式的不同,可以探索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不同法人类型。

(三)组织架构。

综合领域技术创新中心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和专家委员会,制定管理章程,明确企业、大学、科研院所等共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新建研发机构等,并落实治理机制包括董事会决策制度、中心主任负责制、专家委员会咨询制度。

1.理事会(董事会)。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协建单位人员组成。董事长(主席)定期组织会议,研究批准科创中心的发展规划、重大项目、预决算、主任聘任等重大事项,对科创中心的建设、管理、发展、人力、财务等作出决策。及科技创新中心重大事项。

2.专家委员会。由中心主任、技术专家、管理专家、经济专家等人员组成,其中牵头单位和协建单位人员数量不超过总数的三分之一数字。专家委员会主任应当由非牵头单位或者共建单位有影响的专家担任。专家委员会对技术创新中心的研发方向和内容、科研计划和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和技术服务、重大学术活动、年度工作等提供咨询和指导。

3.中心主任。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在技术创新中心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四)运行机制。

综合领域技术创新中心作为独立法人单位实行市场化运作和管理,严格完善和执行中心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市场化运作、股权激励、专业管理等中心运行稳定、高效。

(五)人才管理。

探索灵活的人才引进机制,构建应用基础研究、工程研发、技术推广相结合的人才队伍结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探索项目管理制度等方式,面向全球招募优秀技术创新人才和成果转化人才。

四.建设流程

综合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实行常态化申报,坚持“一成熟、一开工”的原则。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提交建设申请。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应当提出建设申请,并根据建设情况报送建设运营实施方案。自治区科技厅的总体布局和应用要求。

(二)组织咨询论证。

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建设运营实施方案进行咨询论证并进行现场评估。建设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和施工情况完善方案。

(三)施工审批。

经协商论证并符合条件的项目,自治区科技厅将批准正式开工建设。综合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将统一命名为“广西×××技术创新中心(筹)”。

(四)施工管理。

获批建设的综合性领域技术创新中心,须向牵头单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并每年12月底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科技厅每年定期组织专家对综合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评估评估,评估结果不合格的给予半年整改期,并重新评估半年后;综合领域技术创新中心相关牵头单位、共建单位、理事会(理事会)成员、专家委员会成员、管理章程等需要调整。向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办理报批手续。

(五)组织验收。

综合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周期为三年。建设期满后,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组织专家对技术创新中心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验收。中心验收合格的,无异议后由自治区予以公告。科技厅发文批准成立,并正式命名为“广西×××科技创新中心”。

(六)长效管理。

自治区科技厅对批准的综合领域技术创新中心实行长期管理,定期组织专家对技术创新中心运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年级。评价结果不合格的,给予一年整改期,整改期满后重新评价。如果限期整改考核评价仍不合格制定标准;年度报告期满未报送的,报告;无故不参加考核评价的;实施严重欺诈并提供虚假信息的;因依托单位停产、破产而无法保证技术创新中心运行的;违反国家法律和科研诚信规定,不符合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相关要求的;核实属实的,将予以摘牌,并按照科技活动违法行为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5.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自治区科技厅负责科技创新建设的统筹协调中心,负责总体创作工作的顶层设计、规划布局和监督管理;各区、市人民政府或者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负责整合产业链、创新链资源,建立协同工作机制,保障建设投资,确定建设模式,解决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重大问题的主要方向和重点任务等。牵头单位、共建单位等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政策、配套设施等保障。

(二)落实创新政策。

科创中心要对中央和地方支持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落实优惠政策。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按照相关政策享受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企业税收优惠、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免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坚持开放创新,吸引海内外创新人才,全面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科研自主权、股权分红激励、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等政策措施。支持和鼓励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在职创业,成果转化收益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和团队奖励。自治区科技厅在项目安排、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攻关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技术规划。

(三)鼓励多元化投资。

采取会员制、股份制、协议制、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吸引企业、金融和社会资本、高等院校共同投资建设。支持技术创新中心承担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科技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区、市财政加强对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资金支持。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政府资金主要用于应用基础研究和引导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的开展;企业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实施关键技术研究、科技成果产业化、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

(四)加强分类d 管理。

根据不同类别科创中心的功能定位,对科创中心进行分类管理。综合领域技术创新中心由自治区或区市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组织相关领域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共同形成政产学深度融合的协同创新共同体和研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人才技术创新中心,由在全国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广西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或者事业单位举办;内部机构技术创新中心是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创新机构的基础上设立的。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h中心加强考核和多渠道优化整合,对通过验收认证和绩效评价并合格以上的,或绩效评价不合格并通过整改的,将纳入独立法人单位或内部机构技术创新中心。管理。独立人力技术创新中心和内部机构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程序和要求另行制定。

(五)加强监督考核。

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行考核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自治区科技厅围绕创新质量和创新贡献,依据相关客观数据和材料组织绩效评价,建立动态调节机制。具有进展和退出的支持机制。相关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9.诚信建设工作方案

第一阶段:2015年底前,各企业及相关部门要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建立组织架构,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体系、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制度、安全生产诚信评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激励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失信处罚。各企业及有关部门应于2015年7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方案报送安监局;各企业和有关部门应于2015年10月2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计划。

第二阶段:2016年底前,市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信息平台(即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初步建成并投入使用。依托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全县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黑名单”与市信用平台对接,符合

10.旅游信用体系建设

1.大健康+旅游

改善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要为民生谋求更多实惠、解决更多民生问题,补齐民生发展短板,促进社会进步公平正义,儿童教育、学生教育、劳务收入、疾病医疗、老人养老。我们将继续在扶贫济困、扶贫济困方面取得新进展,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让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大获得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划定底线、织密网络、建机制的要求,全面构建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明确、保障完善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提供适当和可持续的保证。

全面实施全民保险计划。我们会改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和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救助、优抚安置制度,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的关爱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

人民健康是国家富强、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我们要完善国家卫生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服务。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取消药品支援医院做法,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防控重大疾病。实施食品安全策略,让人们吃得放心。我们应该注意坚持中西医并重,保证中医药的继承和发展。支持民营医院发展健康产业。推动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融合,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敬老人的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动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2.生态+旅游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处。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我们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用水的基本国策资源和保护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管理山水、森林、农田、湖泊、草原,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模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尊重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系统。

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人与自然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避免发展走弯路。自然的保护和利用。人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也会伤害人类自己。这是不可抗拒的法则。

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现代化。我们不仅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必须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优先的方针,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恢复自然的宁静、和谐、美丽。

推动绿色发展。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体系和政策引导,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nt。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发展绿色金融,做强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资源综合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全民节水行动,减少能源、材料消耗,实现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倡导简单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构、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等行动。

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建设d 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发展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

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湿地保护修复,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完善天然林保护体系,扩大退耕还林还草规模。严格保护耕地,扩大轮作休耕试点,完善耕地、草原、森林、河湖休养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机制。

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发展边界等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是旅游业发展的保障。

3.文化+旅游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在党和人民的领导下锻造出来的。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发展,不断创造中华文化新辉煌。

完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培育文化新业态。在居民对更高水平的SPI需求下礼仪文化生活、文化活动将进一步活跃。化、物化、业务形态。结合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的旅游扶贫政策,文化旅游产业也潜力巨大。

4.乡村+旅游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和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解决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