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与保护的辩证关系

旅游资源开发是旅游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开发既是一种保护,也是一种破坏。一方面,旅游资源的开发将改善和美化资源环境,开发带来的旅游效益也将为资源保护创造经济条件。另一方面,旅游开发造成的环境污染、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以及外来文化的冲击等都会对旅游资源造成损害。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矛盾。它们是辩证的、矛盾的统一体。它们在辩证联系中共同改善旅游资源与环境的关系,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开发与保护相互关联、相互依存

1.保护是发展的前提,保护是为了更好的发展。旅游资源是游客开展旅游活动的基础和前提。一旦被彻底摧毁,旅游业就失去了依赖条件,根本就没有发展可言。因此,保护​​是发展的前提,也是发展与保护的主要矛盾。红原草原的旅游资源非常丰富,其中很多都是国家级甚至世界级的,尤其是湿地草原和安多游牧文化独具特色。从目前的客观条件来看,要把这些自然文化旅游资源全部开发出来可能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因此,保护​​第一才是上策。但一些旅游资源如何开发仍存在争议,涉及环境、社会、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发展带来的问题。可以先保护,后开发。

2.开发是保护的必要表现,是旅游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从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资源保护最终是为了旅游业更好的发展。因此,必须开发利用旅游资源,才能吸引游客,发挥其功能和效益,具有现实的经济和社会意义;旅游资源保护的必要性只有通过开发才能体现。旅游资源开发是旅游业发展的先导,是旅游资源价值的充分体现。例如,麦瓦寺是川西北地区现存最古老、规模最大的藏族宁玛派寺院。是外界了解藏传佛教文化的窗口。只有通过合理的发展,才能实现走向世界,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佛教圣地,其保护价值能否得到充分体现。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旅游的需求也变得多元化、复杂化。要开发体现民族特色的旅游资源,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以旅游为主题的生态旅游产品成为旅游业发展的新方向。目前,红原草原已有该地区的旅游产品可供游客选择。

3.发展本身就意味着保护。一般情况下,合理、科学的旅游资源开发是对旅游资源进行更新改造,而不是让其“自生自灭”,以延长其生命周期。还有就是旅游资源和环境的改善。改善和美化它,以达到我的目的。增加其可及性;或收集整理文化旅游资源,恢复昔日辉煌。同时,通过旅游资源开发带动旅游业发展而产生的部分旅游收入也可以多种形式返还资源区,用于资源区的环境改造、基础设施和环境建设。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意味着保护。红原县已申报红原草原AAA级景区,并制定了《红原县旅游管理办法》和《红原县木家乐管理办法》。这些措施都是为了完善红原草原的人文和自然旅游资源。第一层防护网。

(二)保护与开发是矛盾的。

1.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发展也是一种破坏。包括旅游开发造成的损害和非旅游开发造成的损害。虽然旅游业遭​​到破坏资源不仅是发展造成的,还有社会、文化等其他深层次原因,发展造成的损害是显而易见的,这与资源保护是背道而驰的。

首先,旅游资源的开发不可避免地会造成一些破坏。旅游资源的开发需要资源区的适度建设,这是以局部破坏为前提的。可以说,没有破坏就没有发展。破坏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是共生的。由于旅游业是新兴产业,目前普遍存在粗放型发展模式,积极发展也带来破坏。红原草原的标志性景点月亮湾就是一个例子。由于资金投入和技术限制,月亮湾观景台的植被和环境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这种盲目的、掠夺性的开发,造成了旅游资源的浪费。污染源、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和旅游资源破坏严重。

其次,从人的角度来看,旅游资源的开发也会产生很大的破坏作用。由于管理不善,资源区涌入的游客往往超过其承载能力,对资源本身造成致命的破坏。大量游客造成的喧闹破坏了寺庙的庄严气氛;游客涂鸦、涂鸦“×××来这里参观”等不文明行为,对旅游资源造成了极大破坏。

第三,由于旅游资源(特别是文化旅游资源)的文化属性,开发带来的外来文化冲击也可能对旅游资源造成毁灭性打击。虽然游客与资源地之间的交流和影响以及两种文化之间的互动是相互的、双向的,但事实上,影响和影响外国文化和外国游客对资源地(旅游目的地)的影响远远大于其对资源地(旅游目的地)的影响。受到资源区的影响。旅游业的发展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如卖淫、犯罪、赌博的产生和发展,资源所在地居民观念和意识的变化,经济条件、经济意识、审美倾向、社会关系的变化等。旅游目的地的特色、民俗风情的融合等。 、庸俗化等,对旅游资源及其环境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害。

2.保守保护阻碍发展。因为害怕开发造成损害,“防患于未然”,很容易导致片面强调保护,从而忽视资源的开发。因为片面保护而不开发资源。,资源本身的价值无法体现,旅游业就无法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