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航空旅游产品设计方案

甘肃民航旅游投资集团的待遇还不错。公司正式注册成立。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甘肃省最大的国有独资公司。

2.航空旅行产品设计方案

机票套餐是指旅行网站提供的一站式服务,如机票、机场接送车、目的地餐饮、住宿、旅游门票等。旅游产品。对于航空公司来说,通常是机票+保险+酒店。

消费者购买的“旅行套票”产品与单独购买的普通机票产品不同。属于优惠套餐,须遵守套餐产品整体取消、变更规则。

3.旅游产品设计方案

1)应确保文化和自然遗产的识别、提名、保护、保存和展示国内年龄及其代代相传;

2)制定旨在使文化和自然遗产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一定作用的总体政策;

3)将遗产保护纳入总体规划;

4) 建立负责任的遗产机构,负责保护、保存和展示文物;

5) 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制定实用方法,消除对国家自然环境的威胁遗产;

6) 采取适当的法律、科学、技术、行政和财政措施来保护此类遗产;

7) 促进国家或地区培训中心的建立或发展保护、保存和展示文化和自然遗产,并鼓励这些领域的科学研究;

8) 应考虑并鼓励建立国家、公共和私人基金会或协会愤怒地推动为保护世界遗产筹集资金;

9) 应考虑和鼓励通过教育和宣传计划努力提高人们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欣赏和尊重,并让公众广泛认识到此类遗产所面临的威胁。

4.航空营销计划

航空公司营销的目的是增加航空市场份额,提高航班客座率和客座率。提高航班正点率、航空安全信用和盈利能力。

提高航空服务质量(从旅客购票开始,到旅客候机查询、值机、机舱内的优质服务)。全面提升旅客对航空公司的满意度。

5.航空活动策划

作为民航国家队和主力军,东航及其子公司目前运营井冈什航班井冈山飞往西安、深圳、上海虹桥、海口、上海浦东、昆明、南京、南宁等多条航线,每周进出港航班达112班,为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助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推动民航运输服务与红色旅游融合发展。

其中,东航旗下上海航空早在2005年就开通了上海至井冈山航线。上海和井冈山都是红色旅游资源聚集地。连接两地的直航航班促进了红色文化资源的传承和共享。

6.航空服务产品设计

上海鸿鹏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07-04。法定代表人辛磊,注册资本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91310114MA1GWDDG7K。公司地址位于上海市嘉定区南翔正塘路988号2号楼JT1674室。它所属的行业是航空运输业。业务范围包括:从事航空技术、智能技术、通信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通用航空服务、民用航空专业建设工程设计、航空设备、航空材料、通讯设备及相关产品销售、交通安全与管制特种设备、机电设备、安防产品、电子产品、航运信息咨询、商务咨询、交通咨询(不得从事经纪或公路运输)、企业管理、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酒店管理经营(不含食品生产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上海宏鹏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持续(运营、开业、注册)。同行业排名第50位。

7.航空公司活动策划方案

国务院安委会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了2个专项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危险化学品安全提升

4.煤矿安全改进。

5.非煤矿山安全改进。

6。消防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7.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8.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船安全改善。

9.城市建设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10.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提升。

11.危险废物安全管理。

8.如何写航空旅行产品设计方案

这家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商旅服务的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机票、并发在线支付代理业务、在线销售、电子商务。

由在电子商务和航空旅行产品分销领域拥有丰富运营管理经验的管理团队运营。通过与国内外各大航空公司密切的业务合作,可以为各航空公司提供最及时、全面、优质的服务。准确的航线、舱位、票价信息9.航空公司活动设计方案

2004年12月2日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1号公告第33号(2005年1月2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是加强通用航空行业管理,促进通用航空安全有序。 、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通用航空活动的通用航空企业,以及使用具有限制适航证的航空器、轻于空气的航空器从事商业通用航空活动的通用航空企业,适用本规定。从事私人飞行运营对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商业航空俱乐部(以下简称航空俱乐部)进行执照培训的营业执照管理,航空运动训练飞行、航空运动表演飞行、个人娱乐飞行。

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是通用航空活动的主管部门。未经民航​​总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通用航空企业、航空俱乐部,不得购买、租赁民用航空器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

第四条 经批准设立的通用航空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民用航空法规,在批准的经营项目和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通用航空企业经国务院批准可以经营境外通用航空业务中国民用航空局。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通用航空企业经营项目分为以下三类:

(一)A类陆上石油服务、海上石油服务、直升机外载飞行、人工降水、医疗救援、航空勘探、空中旅游、公务飞行、私人或商业飞行员执照培训、直升机飞行员操作、飞机托管服务、出租车飞行、通用航空包机;

(2)B类航空摄影、空中广告、海洋监测、渔业飞行、气象探测、科学实验、城市消防、空中巡检;

(三)丙类飞机播种、空中施肥、空中喷洒植物生长调节剂、空中除草、农林病虫害防治、草原灭鼠、卫生防治害虫、空中森林保护、航空摄影。

上述三类以外的经营项目类别由中国民用航空局确定。

应急救援、救灾不受上述三类项目分类限制,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批准设立通用航空企业,应当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一)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民航规章的规定和通用航空发展的要求政策;

(三)遵守原则通用航空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

(四)符合保障飞行安全的要求。

第二章经营许可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设立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航空企业必须是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是中国公民;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航空专业知识。飞行和运行技术质量负责人除具备相应的航空专业知识外,还应在航空部门或专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

( 3)企业或航空俱乐部的注册资本应符合国家法规的要求。(四)经营各类通用航空项目的企业或航空俱乐部购买飞机(含专用于空中作业的设施、设备)的自有资金使用金额应当符合要求符合本规定附件2规定的;

(五)拥有两架(含)两架以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符合适航标准的民用航空器;

(六)拥有适合民用航空器飞行、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执照或者培训证书、符合规定条件的机组人员;

(七)有适合民用航空器起降的基地机场及其相应基础设施;

(八)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满足运行质量要求的设施、设备;

(九)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本办法的实施通用航空运营许可的审批包括准备审批和运营许可两个阶段。

第九条通用航空企业申请设立甲类经营项目,由所在地民航局初审,并报民航局批准。

申请设立乙类、丙类经营项目的通用航空企业和航空俱乐部,由当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并报中国民用航空局备案。

第十条申请设立通用航空企业、航空俱乐部,应当按照规定格式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并作出书面声明,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材料。应用伙伴筹建文件应当包括:

(1)筹建申请书;

(2)筹建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

1、区域通用航空市场需求情况;

2、拟建项目及相应机型、运行区域、基地机场等设施设备的可行性;

3、航空人才来源及培训渠道;

4、运行技术质量的可靠性;

5、经济效益预测分析;

(三)机构负责人的资格名单及身份证明;

(四)投资机构为两个以上的,应当提供各股东签署的协议、合同。投资者为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投资者是自然人,则亲应提供身份信息;

(五)有外商投资的,应当遵守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的规定。 ,办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手续,并提供相应的审批文件。

第十一条 申请设立甲类经营项目的通用航空企业,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20年内将初审意见及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中国民用航空局天。中国民用航空局收到相关准备材料后,将按照规定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预备批准决定,并以预备批准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申请人。

佛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作出不批准设立决定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复议。依法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民航地区管理局收到通用航空企业和航空俱乐部申请人设立乙类、丙类经营项目的申请后,按照规定条件进行审查。如果符合要求,申请就会被接受。提出申请后20日内作出批准设立决定,并以批准设立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申请人。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作出不予批准决定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设立,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三条 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有关媒体上公布经批准筹建的通用航空企业。

已获得筹建批准的申请人自批准设立之日起两年内未按期领取营业执照的,将丧失筹建资格。

丧失设立资格的,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两年内不再受理原申请人的申请。

第十四条 取得预审批准的申请人可以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民航规章,凭民航总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的筹建批准通知书开展经营活动。以下工作:

(一)办理购买民用航空器的申请手续;

(二)申请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适航证和企业标志;

(3)申请相关航空人员执照或培训证书;

(4)申请机载无线电台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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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保地面第三方责任保险;

(6)制定运营服务合同样本及运营服务价格;

(7)申请自建基地机场使用许可证或与使用机场签订机场道路养护协议;

(八)签订通信、气象、航空协议与有关单位签订信息服务保障协议或代理意向书;

(九)按照民航局有关规定制定下列手册:

1、运行手册;

2.质量手册;

3.机场现场安保工作手册;

4.航空安全管理手册;

5.安全计划;

6、其他必要的相关文件和手册。

外国投资者投资通用航空企业,还应当按照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的规定办理合同、章程批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十五条 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格式向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通用航空运营许可证(以下简称运营许可证),并提交申请材料为书面形式,一式三份。本声明保证其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申请材料应包括:

(1)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申请及准备工作报告;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所在地复印件;

(三)企业标志及中国民航总局批准的批准文件;

(四)公司章程;

(5)批准购买飞机的批准文件;

(6)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适航证、机载无线电台许可证;

(7)相关航空人员执照或培训证书复印件;

(八)自建基地机场的机场使用许可证或者与所用机场签订的机场航迹保障协议;

(九)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经营业务、任职文件、飞行负责人资格名单及身份证明及运行技术素质;

(十)具有法定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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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证明文件以及委任证明、选举证明、或者证明文件就业,还必须提交;投资者为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十二)地面第三方责任保险证明;

(13)运营服务合同(样本)(本)及运营服务价目表;

(14)经批准或认可的企业运营手册、企业质量手册、机场巷道保障工作手册、航空安全y 管理手册和安全计划。

外国投资者投资通用航空企业还应当提供合同、章程批准文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十六条 通用航空企业、航空俱乐部申请乙类、丙类经营项目,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准备情况进行审核,确定其是否符合条件。遵守营业执照。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颁发营业执照;不符合营业执照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颁发营业执照的决定,但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并告知申请人有申请管理的权利依法主动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七条 申请设立A类经营项目的通用航空企业,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自收到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申请人将申请材料连同整份申请材料报送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民用航空局自收到民航地区管理局初审意见和报送材料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给予申请人经营许可的决定。符合营业执照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营业执照条件的,依法决定不予颁发营业执照,但申请人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八条 营业执照应当载明:

(一)许可证号码

(二)企业名称

(三)企业地址

(4)基地机场

(5)企业类别

(6)注册资本

(7))金额购买飞机的自有资金

(8)法定代表人

(9)经营项目及范围

(10)有效期

(11)颁发日期

(12)发证机关印章

营业执照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九条 取得营业执照的申请人,应当持民航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工商登记。并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须将许可证副本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备案。

取得运行许可的申请人,必须按照民航有关规定完成运行合格审定。

第三章营业执照变更、终止和管理

第二十条:通用航空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购买飞机的自有资金数额、基地航空俱乐部或航空俱乐部的机场、经营范围等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向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变更申请。经中国民用航空局或民用航空局审查批准后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经当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经营丙类通用航空项目的企业增加乙类通用航空经营项目,或者航空俱乐部增加经营项目的,应当向当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航空地区管理局。管理局提交书面申请。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依照本规定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综合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增加相应的通用航空经营项目,并按规定变更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 乙类、丙类通用航空项目已获当地民航地区局批准的,在新增甲类通用航空项目时,等情况下,应当向当地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查提出意见后,报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对符合条件的,将增加相应的通用航空经营项目,并按规定变更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三条 营业执照有效期为三年。通用航空企业或者航空俱乐部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向民航总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书面提出延续许可证申请。

通用航空企业、航空俱乐部申请换发营业执照时,应当根据原批准的营业执照范围,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符合本规定的要求。经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核后,发给新的营业执照,并退回原营业执照。

第二十四条 通用航空企业、航空俱乐部不具备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资格的,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取消其经营项目。

第二十五条 营业执照不得涂改、出借、买卖、转让。发生损坏、遗失等情况时,应及时向中国民航总局或中国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并在相关媒体发布遗失公告后10日内重新申请领取。

第二十六条 通用航空企业、航空俱乐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一)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法定代表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未申请变更的;

(三)因经营不善破产、因故停业三年以上或者被终止法人资格的;

(四)经营许可证已被吊销的被依法吊销、吊销,或者已被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的;

(五)因毁损、毁损等不可抗力导致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飞机失踪;

(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吊销营业执照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民航总局或者民航局民航总局颁发、变更、换发运营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的许可证申请费。

第二十八条 民航总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运营许可证的颁发、变更、换发和注销情况。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通用航空企业、航空俱乐部(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在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并按照国家和中国民航局规定的相关安全技术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飞行安全,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防止对环境、居民等造成损害。

第三十条 开展业务时营业执照持有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批准的操作手册组织实施;

( 2)采用国家标准和民航行业标准的技术要求开展运行和服务;

(3)公布运行服务价格表;

(4)境内活动规定的飞行空域;

(五)按照有关规定向民航总局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报送有关安全生产运行信息和统计数据;

(六)在经营活动期间,保持飞行区域使用地面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有效性;

(七)保持用于购买飞机的自有资金合规符合本规定附录2的要求;

(8) 小号依照合同法的要求与受服务人签订服务合同。

第三十一条 航空俱乐部除履行前条所列义务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设在城市地区、居民区、或重要区域在工业生产、交通设施、文化古迹等区域上空开展各类飞行活动;

(二)加强对参加航空俱乐部飞行活动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其遵守飞行活动中遵守国家相关航空法规。确保飞行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3)参加航空俱乐部飞行活动的人员应当就人身意外伤害赔偿达成书面协议;

(4)未经监护人同意,航空俱乐部不得允许未成年人参加航空俱乐部部的飞行活动。

第三十二条 通用航空企业应当接受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完成国家下达的应急救援、救灾任务。

第三十三条 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在颁发营业执照的民航地区管理局管辖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当向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经营活动信息;跨地区开展经营活动前,经营活动信息必须向活动所在地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接受监督管理。

第三十四条 从事通用航空特种任务,经营许可证持有者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 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依法每年至少对经营许可证持有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和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时,经营者有权依法检查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提交相关材料。营业执照持有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民航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应当将检查结果书面通知被检查人。

对于需要整改的,被检查人应当按照有关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反馈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

第三十六条 总管理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实施监督检查时,不得妨碍营业执照持有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被检查人的财物,不得谋取被检查人的财物。获得其他利益。

第三十七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依法对管辖范围内的通用航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法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经营许可证持有单位进行查处;经营许可证持有人的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应当报告民航地区管理局或者作出经营许​​可决定的民航总局。

第三十八条 公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发现营业执照持有人从事非法活动时发生合法活动的,有权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报告。民航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条规定,未经批准设立通用航空企业或者航空俱乐部,购买、租赁民用航空器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从事航空经营活动的,由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条、第十五条规定,隐瞒真实情况、诈骗、诈骗企业的设立批准或者运营许可的,由民航总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撤销其设立批准通知书。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民用航空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三年内不受理申请人的相关申请。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营业执照持有人未按要求办理变更手续,或者擅自增加经营项目,或者营业执照不存在的有效期满按规定换发的,或者擅自涂改、出借、买卖、转让营业执照的,由民航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给予警告,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营业执照持有人超范围经营或者未履行经营活动义务的,由民航局或者对有违法所得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营业执照持有者未完成国家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并实施抢险救灾任务的;开展经营活动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或者从事通用航空特殊任务未履行审批手续的,受到民航总局或者民航地区管理局警告的。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营业执照持有人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运营许可证持有人对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依照本条例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上诉。诉讼。

第四十六条 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经营许可或者监督检查过程中谋取私利的,由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 航空俱乐部使用航空运动器材和航空器(包括降落伞、动力伞、滑翔伞、悬挂式滑翔机等)从事经营活动的,按照这些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第四十九条 中国民用航空局2001年8月31日发布的《通用航空企业审批管理规定》(民航局令第102号)同时废止时间为本条例施行之日。

附录1:本规定术语解释

城市消防是指利用直升机对城市内高层建筑进行空中喷雾灭火、人员救援等飞行作业。

航班租赁是指通用航空提供商提供飞机、机组人员、燃油和航空旅行设施的服务。对于需要其他服务的飞行活动,用户通常按公里或时间付费,再加上候机等额外费用时间和人员。

第一类飞机:最大总重不超过1,225公斤的轻型飞机、旋翼机和滑翔机。

个人娱乐飞行是指持有飞行执照的个人为保持和提高飞行技能、体验飞行乐趣、展示飞机性能和飞行技能,以普及航空知识和飞行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活动。令观众满意。飞行活动。

通用航空活动的一种公务飞行,是指使用民用飞机根据单一用户(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确定时间、出发地和目的地,为其商务、事务、行政等活动提供无票飞行服务。通常使用30座(含)以下的民用飞机(主力飞机除外)。

海洋石油服务利用直升机承担海上石油钻井平台、采油平台、物流补给船平台与陆地之间的运输飞行。其主要任务是运送上下班工人、伤病员急救、运送急需的设备、器材和地质资料、台风前紧急疏散运送人员、海难后搜救、空中灭火等

海洋监测:国家海洋管理机构利用配备专用仪器的飞机和直升机进行空中巡逻、监测并就领海和专属经济区的海洋污染和使用情况开展执法和取证行动。

航空护林员利用飞机或直升机和专用仪器设备,配备专业人员,在林区进行森林火灾扑救,保护森林资源。它具有机动、灵活、快捷、高效等优点,是保护森林资源的有力措施。主要作业包括巡逻飞行、绳索下降灭火、飞机灭火、喷雾灭火、桶灭火等。

航空俱乐部(飞行俱乐部)是指飞机、飞行器、航空运动器材以及持有小型或限制适航证书的起降场,向公众提供私人驾驶执照培训和航空运动训练飞行。 、航空运动表演飞行及个人娱乐飞行ying等服务业务单位。

空中喷洒(撒播)是利用航空器及其上安装的喷洒(撒播)设备或装置,按照特定的技术,从空中将液体或固体干燥物料喷撒到地面或地面植物上。要求。飞行操作流程。主要用于农、林、牧业生产过程。具体作业包括飞机播种、空中施肥、空中喷洒植物生长调节剂、空中除草、农林病虫害防治、草原灭鼠、卫生害虫防治等。

飞机托管业务是指通用航空企业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20号《通用运行与飞行规则》(CCAR-91部)相关要求,向航空器拥有者提供的管理和航空专业服务。)。

航空摄影以飞机为载体,搭载航空相机、多光谱扫描仪、成像光谱仪和微波仪器(微波辐射计、散射仪、合成孔径侧视雷达)等传感器对地球进行观测,获取地球表面反射、辐射和散射电磁波特性信息的方法。根据使用目的、技术要求和应用领域,可用于测量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图、资源调查等。

航空勘探,航空物探的简称,是利用配备特殊探测仪器的飞机或直升机,从空中测量地球的各种物理场(磁场、电磁场、重力场、放射性场等)。飞行作业了解地下地质变化和矿藏分布。

航空港口表演飞行是指由国家航空运动管理机构组织,按照体育规则,利用航空器,展示航空器性能和飞行技能,普及航空知识,满足观众需求的飞行活动。飞行活动。

航空竞赛飞行是指由国家航空运动管理机构组织,按照体育规则,以检验和交流飞行技能为目的,使用航空器进行的竞赛飞行活动。

航空运动训练飞行是指以提高竞技飞行技能为目的,利用航空器进行的飞行活动。

科学实验是利用飞行器为各种科学实验提供空中环境的飞行活动。

空中广告是以航空器为载体,在空中进行的广告飞行活动。具体工作项目:飞机(船)体广告、航标机尾拖曳广告、空中烟雾广告等。

航拍是利用飞行器(飞机、直升机、飞艇等)上的摄像机、摄像机、摄像机等捕捉航空影像的飞行活动用于影视制作、新闻报道、竞赛转播。

空中巡逻是利用配备专用仪器的飞机、直升机,按照预先设计的区域和时间范围,对监控目标进行空中巡逻和观察的作战飞行。具体作业包括对道路、铁路、输电线路、交通管道等进行空中巡检和监测。

空中游览是指游客乘坐航空器(飞机、直升机、飞艇、气球)观看的飞行活动并在特定区域享受乐趣。

陆上石油服务在高原、高山等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的地区从事石油勘探开发时沙漠、沙漠等,他们依靠直升机(或必要的小型固定翼飞机)的独特功能,承担空中起重运输服务。

气象探测是利用航空器探测和测量大气物理、大气化学和气象现象的飞行作业。

比空气轻的飞机、载人气球、载人飞艇等。

人工降水是当降水条件满足时,利用飞机向云层喷洒催化剂促进降水的方法。云不够。它需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天空中必须存在较强的浓积云系统或深层云系统;其次,必须有催化剂的缩合作用。常用的催化剂有干冰、盐粉、碘化银、尿素等。人工沉淀是依靠催化剂的凝结核来增大水滴直径让我们进入云端。在云气流的强对流作用下,很快形成雨或雪。用于人工增雨作业的飞机应具有良好的高空飞行性能,实用升限在4000米以上,并必须具备气象雷达和供氧设备。还包括飞机融冰雪,是利用飞机将吸热物质喷洒到地面覆盖山坡的冰雪上,提高冰雪温度,促进冰雪融化的方法。和雪。

私人或商业飞行员执照培训是指以掌握飞行驾驶技术并取得飞行员执照为目的,使用航空器进行的飞行活动。这包括任何以正常教学为目的的飞行、教员引导的飞行以及教员指导下的学生单独飞行,但不包括技能飞行。

通用航空包机A si单位用户(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社会团体或个人)与通用航空企业签订包机合同,包租通用航空飞机和直升机为其出行提供飞行服务。

通用航空企业是指使用民用航空器向其他企业、组织和公众提供通用航空、空中作业等飞行服务的运营组织。

医疗救援是利用配备特殊医疗救援设备的飞机或直升机,抢救患者生命并提供紧急救援的飞行服务。

渔业飞行 渔业管理机构利用配备专用仪器的飞机和直升机,对渔业资源状况和利用情况进行空中巡逻和监测作业。

直升机外载飞行:利用直升机作为升降平台进行吊装、吊装等飞行作业。包括:直升机输电线路基础施工、直升机组装塔架及释放导绳、直升机输电线路带电维护等工程。

直升机引航作业是指利用直升机在外国船舶和港口之间运送飞行员的飞行作业。

附件2:各类通用航空经营项目购置飞机自有资金金额最低要求

单位:万元

┌──── ────────────────┬────────┐

│通用航空业务项目│飞机购买及使用│

│ │自有资本限额│

├──────────────────────────── ────┤

│公务飞行、出租车飞行、通用航空包机经验│5000名│

│企业运营项目││

├ ──────────────────────┼──────────┤< /p>

│其他A类一般企业航空项目│2000│

├────────────────────────┼─ ──────┤

│B类企业通用航空项目│1000 │

├────────────────────┼────────┤

│C类通用航空项目企业│500家 │

├────────── ────────────┼──────── ─┤

│私人飞机飞行员执照培训及操作限制适航证书│100│

│航空俱乐部培训项目│ │

├──── ────────────────────────────────────────────────┼──── ────────┤< /p>

│其他航空俱乐部│5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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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通用航空经营活动信息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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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__________地区管理局

┌──┬────────────┬────────┬────────── ┐

│单位│ │营业执照号码│ │

├──┴─┬────────────────┼──── ─┬──┴── ───────┤

│业务活动│ │服务客户││

│项目│ │姓名│ │

< p>├────┼──────────┴────┴──────────── ┤

│服务期限│Yyyyyyyyyyyyyyyyy │

├────┴───┬────────┬──── ──┬──────────┤

│预计运营航班小时我们的│ │运营基地机场│ │

├──┬──────┴ ────────┼──┬────┴────────── ┤

│型号│ │型号│ │

├──┴────┬──────────┼──┴─┬── ──────────┤

│业务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

├────────┼─ ────────┼────┼────────────┤< /p>

│合同签订│ │保险情况│ │

├────────┴────────┴──────┴──── ──────────┤

│备注: │

│ │

│ │

│ │

││

└────── ────────────────────────────┘

< p>本人保证以上填写的所有信息均属真实,并假设对所填写的内容和提供的材料承担全部责任。

报名表填写人(签名)

联系电话:

报名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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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航空规划案例

立足自身产品产业新发展格局,依托数字化系统基础和新技术储备,经过长期酝酿、多轮研发经讨论,成都飞机正式提出了《关于建设“数字化智能航空”的飞行方案》。该规划紧随集团顶层规划,明确提出了成都飞机“数字化智能航空”建设目标——将围绕主线数字化能力驱动产业体系升级,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全面攻克飞机研制和服务保障各个环节,数字​​化、智能化瓶颈推动产业技术、制造模式、企业形态变革,同时促进航空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协作,构建先进完整的数字智能体系和创新卓越的数字智能产业生态,成为集团领先的“数字智能”解决方案提供商。

为了更好的推广小商品规划实施时,按照“补充数字化、拓展网络化、聚焦智能化”的实施路线,规划明确提出采用“4+N”模式打造航空装备全生命周期数据。智能管理与研发新业态形成需求-设计-工艺规划-零部件制造-结构装配-集成测试-飞行验证验证-服务保障-供应链等全链条能力支撑,构建柔性、敏捷、高效的智能制造能力体系制定了总体思路和“三步走”实施策略,制定了实施方案的时间表和计划表。

先尝试一下,突破点线。围绕深化数字化、拓展智能化,先行先试、点点突破,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形成技术与制造,构建完整的数字化能力体系,打造一批具有航空制造特色的智能单元和智能生产线。 、智能车间;着力推动5G、工业互联网、新材料等前沿技术突破;积极探索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航空领域的应用。

完善制度,全面完善。以数字化与智能化深度融合为工作重点,构建完整的“数字化智能航空”产业能力新体系,对公司全装备型号进行研究,在系统中推广应用,促进全面提升公司智能化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智能新技术”。

程序输出,舞会议案和应用。以智能化发展为工作重点,输出解决方案并推广应用。部分领域逐步形成具有航空特色、体现成飞贡献的推广经验;同时,充分发挥主机引领作用,打造使命导向的创新联盟,加快发展成为集团领先的“数字化、智能化”解决方案提供商。

11.航空旅行产品设计模板

飞机行李箱的尺寸要求为20英寸或以下。由于您的随身行李箱需要放置在座位上方或前排座位下方的封闭式行李架中,超出尺寸则无法放入。您只能选择登机前办理登机手续。

乘客在旅行期间为了佩戴、使用、舒适或方便而携带的物品。除非另有说明,这也包括您的托运行李以及随身携带的物品。

每件托运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为40×60×100厘米。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行李和自理行李):头等舱旅客携带成人或儿童40公斤,公务舱旅客30公斤,经济舱旅客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没有免费行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