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厕所改善调查整改报告

四项改善分别是水改善、厨房改善、围墙改善、厕所改善。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三年行动计划》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统筹规划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垃圾的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要实行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开展非正规垃圾倾倒场检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垃圾管理。雷索正确选择厕所改造模式,推动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郊区以及环境容量较小地区的其他村庄,加快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便处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用得起、便于维护、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级别的卫生厕所。引导新建农村住房安装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较多的村庄安装公厕。加强厕所改造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厕所粪便和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结合实际进行资源化利用。

(三)促进农村家庭生活污水处理逐步推进。根据不同农村区位条件、村庄人口集聚、污水产生规模等,因地制宜地采取治污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技术。推动城市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回收利用。重点疏浚屋前屋后河塘沟渠,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管理纳入河长管理制度和湖长制度。

(四)村容村貌改善。加快进村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的问题。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改善公共空间、庭院环境,杜绝私建乱建、乱堆乱建。大力改进乡村建筑风格,凸显地方特色和地域民族特色。加大传统村居和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力度,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植树造林、湿地修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公共照明设施。我们将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行动,推动卫生县、卫生镇等卫生地区创建。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村庄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结合,鼓励多规合一实施合规性一。推动切实可行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确保农村住房建设有规划有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隔,村庄功能布局优化,村庄规划管理基本健全。覆盖。

2.家庭厕所整改报告

方法:

一、针对存在的问题对需要整改的,详细描述在实际工作中采取的具体措施、具体标准、实施方法和进展情况,已完成的工作进展情况。

二是对整改取得的整改效果以及是否达到整改标准要求的条件和目的提供详细、具体的报告。

三是下一步工作努力和规划措施。

3.厕所改造后回顾整改报告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事关整体生态环境。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必须把生态保护作为“国之大事”,践行“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经济财富”的理念,树立生态优先意识,肩负监管责任,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真正让山水绿水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支撑点、转型发展的增长点、展现美丽乡村形象的起点。县。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彻底整改突出环境问题。今后,我们要汲取过去的教训,全面压实党和政府责任,着力攻克重点难点问题,切实筑牢秦岭生态安全屏障,真正恢复安宁、和谐还清秦岭美景,共建蓝天、碧水、净土。除了保卫战,还要打青山保卫战。具体来说,我们将深入开展铁拳治霾行动,确保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超过330天。认真落实“十水条例”和河长制,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加快实施市场、乡镇、乡村污水处理工程,确保出水水质持续达标。继续开展“五乱”治理,严厉打击破坏秦岭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违法供地、建设分离、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对河流、水源保护区等采砂、取石、取土等行为不断提高环境管控水平。全面加强日常监督跟踪和效果查询,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完成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审计、信访、上级环保督察反馈情况,统筹协调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改工作针对监管反映的各类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销售式监管,确保清仓见底。

始终坚持结果导向,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一项长期任务。它只是进行中而不是完成,所以我们必须密切关注并坚持不懈地努力。要坚持推进系统保护,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提高森林防火水平。健全消防、指挥系统,加强林业病虫害防治。深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整治“回头看”,扎实推进脱离园林绿化实际的湖泊、园林绿化专项整治,不断改善水源地水质。继续加大修复力度,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加大植树造林绿化力度,继续推进植树造林退耕还林还草,有效管理生态治理和植被城市市场和城镇、工矿废弃地以及受损的山林和林地。恢复,继续实施飞播造林、封山造林等措施,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质量。科学推广沟区水土综合治理,严格控制水土流失,建立密集细致的防护体系,建立健全河长、路长、田长、网格长、大气联防联控等机制不断丰富完善三级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网络,夯实五级网格员监管责任。坚持“谁审批、谁监督、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加快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修编和“三区三线”划定,围绕项目构筑最佳结构设立、行业准入、日常监管、责任追究。秦岭山区最严格、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和法律制度。

始终坚持发展宗旨全力推动绿色循环崛起。要坚持和实施绿色循环发展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积极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发展绿色含量。坚持采用先进技术和节能环保技术,提高矿产、钢铁等工业资源利用效率,延伸产业链条,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生态产业。坚持用生态标签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和附加值,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县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标准化、品牌化生态农业。坚持“旅游+”模式,积极发展生态观光、特色民宿等特色旅游新业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特色文化旅游。积极引导绿色理性消费,大力推广环境标志产品和县域特色有机产品,支持绿色包装、共享包装、绿色物流发展。鼓励绿色生活,持续推进农村供水、灶具、厕所、社区改造,广泛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活动,倡导低碳环保出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影响。我们坚持边保护边发展、边保护边发展,努力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始终坚持责任导向,全面压实监督管理责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必须统筹协调,精心部署,整合力量,加快推进。要强化秦岭生态保护党政对等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管产业环保、管业务环保、环境环保工作责任。管理生产和运营时的保护。党政主要领导全面负责、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具体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其他领导配合、分担责任。定期考核评判环保工作,努力构建责任体系m 将各部分结合起来并明确权利和责任。科学协调各部门执法力量,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协作、协调、联动​​的大保护格局,加强秦岭生态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宣传,广泛开展生态保护志愿行动“牢记嘱托,守护秦岭”、“当守护者,我先行”等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秦岭的浓厚氛围。严格落实终身责任制。生态环境保护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改不力、不见成效。对于弄虚作假、谎报、少报等情况,我们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我们将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深入推进的治理局面,全面提升守护秦岭生态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4.关于厕所改造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1月28日下午,东江街道三楼会议室召开春节期间“三清一改”工作会议。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振兴办主任、村党委书记、振兴干事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2018年城乡统筹工作进展情况。全年完成厕所改造工作229户,审核通过105户,未通过24户。对这24户进行了整改,二审通过。危房拆除工作已安排妥当古老建筑。如何正确指导和开展农村危旧建筑拆除工作,是这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要加大宣传力度。街道、村干部要经常下乡宣传政策制度。群众的痛点得到了明确解答,为这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强调,资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市乡村振兴工作。营造宣传氛围,抓紧时间发动,合理调动村民力量。村干部要想办法、创新、突出亮点,注重实效,避免弄虚作假。会议还对2019年乡村振兴工作进行部署。

5.家庭厕所问题整改报告

1.鹰普ve思想觉悟。只有提高街道办、村干部对人居环境卫生工作的认识,解决怕跑、不敢进屋的作风问题,加强与群众的沟通,才有可能调动起群众的积极性。人民群众的心声,整治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 。

2.充分调动群众力量。各村要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街道办事处干部、村组干部要入户宣传,认真、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让群众自觉参与环境卫生人类住区。在整顿工作中,要充分发掘和培育人民群众的主人翁意识。

3.完善各项奖惩制度。城市建设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各村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检查结果应当以书面或者暗访的形式报告。根据检查结果,对整治效果好、排名靠前的村组给予相应的奖惩。对整改工作表现不佳的村组和干部,将给予奖励,并扣除部分绩效工资。

4.充分发挥村民在改善人居环境中的主体作用。推进乡村振兴,农民是主要受益者和主要参与者。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引导农民自己办事、参与农村群众工作。改善人居环境,营造浓厚的农民生产生活氛围。人人爱护环境,形成人人参与改善的良好局面。

5.加大资金投入,提高人居环境改善成效。要继续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在整治过程中保护村落格局,保留乡村原有特色,让人们记住乡愁。还要注重落后边远农村地区的整治,弥补人居环境短板,努力缩小各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差距。

6.农村厕所改造排查整改报告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在职责分工方面,《办法》梳理了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明确了管理权限和工作职责。k 内容。例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履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主体责任;省发展改革委负责落实污水处理设施用电优惠政策,指导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机制。 ;市(州)、县(市、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放水质达标情况的监督管理。

在运维方面,《办法》对设施运维管理模式的确定、合同签订、队伍建设、台账编制、水质水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规定。水质监测、规范使用、污泥管理、应急维护等要求。例如,运维单位不得擅自关闭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因检修等原因确需关闭的,应当提前十五个工作日向县(市、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报告。主管部门应当书面报告停电原因、停电时间、应急措施等。

在监督考核方面,《办法》明确了停电监管部门的职责和具体监管措施。市、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设施运行维护部门,强化考核结果应用。根据规定,市(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每年至少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排放水质进行一次抽查。有关部门还将建立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纳入县(市、区)人民政府党政生态环境保护共同责任考核。通过层层施压,落实各方责任,确保全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迈上新台阶。

7.厕所检查报告怎么写

您好,各地政策不一样,内容也可能略有不同。

今年公众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般是针对一般人群,没有特殊限制)和8项重点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公共卫生服务(仅针对特殊群体)。 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健康教育、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慢性病管理、患者管理严重的精神疾病。 8个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15岁以下乙肝疫苗补种工程、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工程、农村妇女孕前及早孕补充工程、农村神经管缺陷叶酸预防工程妇女住院分娩补贴项目 贫困白内障患者视力恢复项目 农村饮水厕所改善项目 免费婚前检查 农村集中供水免费检测

8、自查报告整顿公厕所问题

公共 厕所里的镜子主要是供人们补妆用的。如果人们外出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脸部或自己不易看到的部位就会被弄脏或损坏。如果他们继续这样的行为或者在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继续进行活动,就会引起笑话,让你在公共场合感到尴尬。

因此,公共厕所往往会配备镜子,以便人们可以在方便的时候经常检查自己的外表,如果发现问题,也可以在更私密的地方进行整理。

9.入户厕所改造排查整改工作

《2019年黑龙江省农村厕所改造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是,切实推进我区农村“厕所革命”,不断改善我区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层面,制定本规划。

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合理选择改造模式,同时考虑粪便垃圾管理,推动完成2526户农户室内厕所改造,推动农村厕所建设和管理标准化、运维市场化和监管化社会化。

3.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农村室内厕所改造工作,认真组织制定本地区厕所改造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厕所宣传动员、人员保障、项目实施、推广实施、运营维护等工作。装修。

(二)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共同努力,推进农村室内厕所改造。农业农村局履行领导职责,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按各自职责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

(三)政策支持明确。确定每户室内冲水厕所和室内非冲水厕所的建设标准,个体农民负担不起的部分由政府承担。

(四)做好群众动员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把组织指导群众工作贯穿于全过程各个环节,做透做透,让群众了解厕所改造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有效动员群众群众参与,推动全村(整村)厕所改造 改造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批准。是必需品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通过设立举报热线、举报邮箱等方式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五)强化资本监管。各乡镇街道要多方筹集资金,整合资金,高质量完成厕所改造目标任务。要严格项目监管,确保项目立项、项目建设、项目验收等关键环节,真正把事情做好。

(六)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要参照《黑龙江省农村室内厕所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加强技术指导,规范方案设计和施工流程。要建立相应的维修服务制度,明确施工队伍的保修责任和相应的维修服务责任,明确部分井下产品的使用寿命,建立易损备件供应服务协议,及时修复故障。要建立农村户厕统一改造、统一建设的监督体系,建立健全由镇(街道)政府、第三方监督、村委会、村民代表监督的全方位监督体系,开展关键施工节点的质量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并对竣工工程进行验收。

(七)加强监督评价。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长效机制建立、资金保障、工作进展、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度等。以及其他方面。要定期组织开展农户厕所改造满意度评估,重点调查了解改造标准、使用情况和后续维护情况。区委、政府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定期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并上报考核结果。

10.农村厕所整治调查报告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它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系到农民的根本。福利事关乡村社会的文明与和谐。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党中央、国务院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成效显着。同时,我国农村地区人居环境极不平衡,部分地区杂乱问题依然突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与农民的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仍然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短板。为了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提高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规划。

1.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统筹推进“四个牢固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顺应农民期望美好生活,统筹城乡发展,协调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整治为重点,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地理、民风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望,科学确定全区整治目标任务,量力而行、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一刀切。 - 将采用所有方法。确定搬迁的村庄和需要调整的空心村,不得纳入整治范围。

——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的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易后难,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指导,合理安排整改任务和施工时间,采取因地制宜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仓促抄袭,杜绝形象工程、表演工程。

——注重保护,留住乡情。统筹乡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气息,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全面提升天水路林村风貌,严禁砍伐树木,严禁上山挖坑,不填坑减少房屋拆迁,保护乡村美景,促进人文交流。钍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村民是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改善重点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协作、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机制,动员村民参与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制定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增强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建设与管理并重,确保长治久安。坚持建设先机制、后建设项目,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运营管理维护方式,推动投融资体制机制和建设管理维护机制创新,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完备并长期稳定运行。

——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强化地方党委、政府职责,明确省负总责、县抓落实,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地方投入,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乡村人居环境显着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郊区等有基础和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全覆盖,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已基本完成。整治后,厕所垃圾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善,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地区基础和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力争村级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左右,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污水随意排放得到控制,村内道路交通条件明显改善。

地处边远、经济欠发达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必须满足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的基本要求。

2.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统筹规划生活垃圾和农业生产垃圾的利用处理,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方式多样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有条件的地区应当实行适合当地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方法。或者乡村特色。开展非正规垃圾倾倒场检查整治,重点整治垃圾山、垃圾围村、垃圾坝、工业污染“上山下乡”。

(二)开展厕所垃圾管理。合理选择厕所改造模式,推动厕所革命。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郊区以及环境容量较小地区的其他村庄,加快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便处理。其他地区要按照群众接受、用得起、便于维护、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普及不同级别的卫生厕所。引导新建农村住房安装无害化卫生厕所,人口较多的村庄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化配有公共厕所。加强厕所改造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厕所粪便和畜禽养殖废弃物集中处理,结合实际进行资源化利用。

(三)逐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根据不同农村区位条件、村庄人口集聚、污水产生规模等,因地制宜地采取治污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技术。推动城市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加强生活污水源头减量和尾水治理呃回收。重点疏浚屋前屋后河塘沟渠,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管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

(四)村容村貌改善。加快进村入户道路建设,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的问题。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选择路面材料。改善公共空间、庭院环境,杜绝私建乱建、乱堆乱建。大力改进乡村建筑风格,凸显地方特色和地域民族特色。加大传统村居和历史文化景观保护力度乡镇,弘扬传统农耕文化,提升田园风光品质。推进村庄绿化,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植树造林、湿地修复等活动,建设绿色生态村庄。完善村公共照明设施。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清洁行动,推进卫生县、卫生镇等卫生地区创建。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全面完成县级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工作,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庄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鼓励多层次融合计划合而为一。推动切实可行的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确保农村房屋建设有计划管理、有管理5个村建村整治,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隔,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推进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应当纳入村规民约。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运营管理单位职责,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的村庄人居环境管理保护长效机制资金、监管。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在有条件的地区对城乡垃圾污水处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实行环境治理绩效付费制度,完善服务绩效评价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民付费制度,完善财政补贴和农民合理缴费分担机制。支持村级组织和乡村“工匠”带头人承担村里环境整治、村里道路、绿化绿化等小型涉农工程项目。组织开展专业培训,培养当地村民成为运营维护的重要力量村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标程序,降低建设成本,确保工程质量。

3.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和标杆意识,引领农民改变风俗习惯、改善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渠道筹集资金,盘活集体经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依法清理经营性建设用地、闲置农房、宅基地,营造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将农村环境卫生和古树名木保护要求纳入村规民约,通过群众评比等方式赞誉新农村,鼓励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保护。管理。明确农民维护公共环境的责任。农民自己负责院内、屋前屋后环境的改善。村庄公共空间的改善主要由村民自治组织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主要通过农民的劳动力投入来解决。鼓励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全过程。

(三)提高农村文明卫生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展农村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鼓励群众讲卫生、树风尚,革除不良习惯,革除乱扔垃圾、随地吐痰、张贴等不文明行为。提高人们的文明卫生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气,让优美的人居环境和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的内在自觉要求。

4.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政府投入。建立政府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中央补助的投资体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协调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资金。中央政府必须加大投资力度。支持地方政府依法依规发行政府债券,筹集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取得的土地增值收入,按照有关规定用于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村庄整治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收入,通过总体支出预算安排支持当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在创新政府支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救济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发放抵押补充贷款等方式依法依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商业银行扩大贷款规模,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支持回报良好、市场化运作的农村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的股权和债权融资。积极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人居环境设施。

(三)动员社会力量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规范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相互促进。引导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款捐物、结对帮扶等方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倡导新农村道德文化,以乡愁乡情为纽带吸引团结社会各界人士,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四)加强技术和人才支撑。组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关键技术、工艺和装备的研发。分级分类制定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维护技术导则,编制村容村貌整治技术导则,开展典型设计,优化技术方案。加强农村人居环境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加快农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和运营等技术和管理人才的培训。选派规划设计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进村指导,组织企业与县、乡、村对接,满足农村环保实用技术装备需求。

5.扎实有序推进

(一)制定实施方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认清形势、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抓紧制定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实施方案。省级实施方案要明确区域目标任务、责任部门、筹资方案、农民参与机制、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等,特别是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本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和六项重点任务,以县(市、区、旗)为单位。扎实做好整改准备切实做好引导群众、建立机制、筹集资金等工作。原则上,各省(区、市)要在2018年3月底前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或修订,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环保总局报发改委审查。中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方案编制的指导,将实施方案中的工作目标、建设任务、制度创新等作为监督、考核和安排中央投资的重要依据。

(二)开展典型示范。各地要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等经验做法,结合本地实践深入开展试点示范,总结提炼一系列因地制宜、可复制、易推广的环境修复技术和方法。管理和保护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指导各地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示范村,建设一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市、区、旗)。污水处理示范县(市、区、旗)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促进整体提升。

(三)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在典型示范区整治进展的基础上,重点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建设管理模式。中央有关部门要组织检查,及时开展考核监督,确保整改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技术可行的方法和健全的体制机制的基础上,结合财力和工作实际,拓展治理领域,加快整治进度,提高治理水平。

6.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中央部署、省负总责、县落实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中央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要求,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省委、省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负总责。必须明确主要责任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和实施主体提供组织和政策保障,并进行监督和评估。要强化县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抓好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推动落实,对实施结果负责。市、地两级党委、政府要做好上下联动、境内协调和监督检查。乡镇党委、政府要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地在推进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相关工程时,要统筹兼顾、同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二)加强考核验收监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施方案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并逐县进行检查验收。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纳入省(区、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将其作为相关市县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住房城乡建设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省实施方案和明确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导评估。评价结果报党中央、国务院,通报省人民政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把农村人居环境作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强化激励机制,评估检查结果应与中央支持政策直接挂钩。

(三)完善治理水平和法律保障。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技术、建设、运行维护标准和法规。各地区要区分排水方式、排放去向等,分类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排放标准。研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立法,明确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农村垃圾管理条例、农村保洁条例等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庭院、环境美化评选等活动环卫荣誉榜,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的好榜样、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 [1] [2]

内容解读

2017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第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3]。会议审议通过了《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三年行动计划》。

会议指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要统筹城乡发展、协调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导向,重点抓好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村貌整治。主攻方向是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注重因地制宜,保护和保存乡村风貌。 [4]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三年行动计划》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实施。 [1]

《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居住环境显着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 。

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郊区等有基础和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全覆盖,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已基本完成。整治后,厕所垃圾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明显改善,长效管护机制初步建立。

中西部地区基础和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高力争村级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90%左右,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得到控制,村内道路交通状况得到改善得到了显着改善。

地处边远、经济欠发达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必须满足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的基本要求。

11.户厕问题整改报告

村庄环境整治符合要求:①优化村庄布局。生产、生活、生态文化的关系科学处理,布局合理。群建筑各具特色、美观大方、相互协调。建筑布局能充分融合自然地形,借山借水,比例匀称;农民住宅实用又美观。 ②道路硬化。通往村内的路网布局合理,优先级明确,村内主要道路硬化;通往行政村的主要道路均达到四级以上标准。

③村庄绿化。山区、半山区、平原中心村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15%、20%和25%以上。村内有休闲健身绿地,主干道、河道两侧实现绿化,住宅间有绿化带,农户庭院绿化。 ④ 路灯亮起。村内主要道路和公共场所路灯安装率达到100%。

⑤ 卫生。给排水系统齐全,管网布局规范合理,家家户户都有自来水;村内有专用公厕,农户卫生厕所改造率达到100%;清洁能源被农民广泛使用;保洁系统健全,垃圾等废弃物集中处理。净化处理生产、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基本消除垃圾和废水污染。

⑥ 河流净化。保护村内现有水面,保持河道清洁、水流畅通,水质符合功能区划要求;河道堤防和排水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