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旅游大会(2017山东旅游大会纪要)
申请供销合作社程序如下:
1.申请合作法人营业执照。办理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局。
2.提交材料: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全体创始人签名并盖章的成立会议纪要;
4.全体创始人签名并盖章的公司章程;
5.法定代表人、董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6.经全体贡献成员签名并盖章确认的贡献清单;
7.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会员名单及会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8.居住用途证明;
9.指定代表或授权代理人的人员证明;
10.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11.涉及p的文件经营范围重新许可。
2.旅游景区会议纪要此类会议纪要主要包括:董事会召开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参加会议的人员。会议将讨论将研究哪些问题以及最终达成哪些决议。必须用言语真实地表达出来。
3. 2017年山东旅游会议纪要全文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山东省司法厅会同省应急指挥部起草了《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修订草案)》。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立法科学性和依据民主性质,自3月19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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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根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该省的。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n 以及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经营活动。法律、法规对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分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
第四条 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党的领导,遵循科学严谨、遵守法律法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事故报告必须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漏报、谎报、隐瞒事故。
事故调查处理要及时准确查清事故过程、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原因。根据事故性质,确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员责任。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的相关工作。
事故发生地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配合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章事故报告
第六条事故发生后发生凹痕,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
发生紧急情况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和安全生产管理。
第七条 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报告。并按照下列规定报告事故情况,同时通报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会、人民检察院:
( (一)一般事故逐级报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
(二)重大事故应当逐步向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报告;
(三)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事故逐级报告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对于前款规定的逐级报告,每级报告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第八条 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报告事故情况。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执行。并应当在1小时内以快报形式报告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事故报告后半小时内直接报告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如果事故属于重大或以上级别,并应当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第九条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生产能力等基本情况;< /p>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
(3)事故简史;
(4)发生了什么情况因此,已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包括失踪)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采取的措施;
(6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事故快报、直报内容可适当简化;若暂时不清楚具体情况,可先通报事故总体情况。
第十条 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在30人以内发生变化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应当及时补充报告。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起7日内,造成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充报告。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报告,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超出规定范围报告事故的逾期未报告的;
(二)未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的;
(三)未报告事故情况的;如实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别、人员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四)故意隐瞒已经发生的事故的。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应当在报告事故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或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五项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接到事故报告后,事故发生地有关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处理。救援。
事故造成人身伤害需要抢救的,有关单位应当立即送就近医疗机构救治,医疗机构应当立即组织抢救。抢救治疗费用由事故发生单位先行支付。
第十三条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和有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事故现场或者毁坏有关证据因。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品的,应当设置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应当进行录像,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险救援,并提供必要的便利。
事故抢险救援中可能发生较大危险或者造成较大损失的,抢险救援现场主要指挥员在听取专家意见后,可以决定暂停或者终止抢险救援。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发生,或者发现事故迟报、漏报、谎报、隐瞒的,有权向政府举报或者举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接到报告或者报告后,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传真号码以及举报奖励相关规定,依法受理、处理事故举报和举报。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大危险事故,应当按照重大事故的规定报告,并组织抢险救援:
< p>(1)事故涉及10人以上事故;(2)造成3人以上被困、失踪的事故;
(3)涉及人员伤亡的事故疏散500人以上人员的事故;
(四)危及重要场所、设施安全的事故;
(五)其他重大危险事故。
发生其他危险事故,按照一般事故规定报告并组织抢险救援。
第三章事故调查
第十七条事故调查按照事故等级组织。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调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或者较大事故,可以成立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会议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人担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人作为参加者。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经济功能区内发生的事故,由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处理。事故调查。事故级别超过同级人民政府调查权限的,按照第一款的规定组织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地点不在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范围内的,应当按照第一款规定组织事故调查。与事故发生单位同一行政区域的,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身份发生时应当派员参加。
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且无人员死亡、重伤的一般事故,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一项调查。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将事故调查报告报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公安机关、工会的人员组成,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具备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业知识,并且与正在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人民政府或者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指定。
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应当以文件、会议纪要等形式公布。
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具有与事故相关的专业技能的专家。事故类别和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参与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组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立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分别履行下列职责:
(一)技术组负责事故查明,确定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d 从技术团队开始。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及相关责任,并为本组起草专题报告。
(二)管理班子负责调查事故管理原因,查明事故性质,调查分析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履行主要职责和监管职责的情况并对事故情况提出处理措施。有关责任人员和单位将提出处理建议,并起草该小组的专题报告。
(三)综合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联络保障,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预防和纠正措施,起草事故调查报告。
第二十条事故调查组有权了解事故调查情况。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反映有关情况,并要求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在事故调查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岗,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复印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现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线索的,应当及时移送纪检组。监督机构。
第二十一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服从事故调查组的安排。遵守事故调查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秘密。
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批准,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离开调查组单独进行调查,不得擅自泄露、发布事故调查信息。
第二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纪检监察机构列席有关会议,旁听有关调查谈话和询问,及时提供事故调查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组审查批准技术原因分析报告和管理原因调查报告后,连同问责建议和相关证据材料,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机构。
第二十三条期间事故调查过程中,事故调查组认定为自然灾害、治安刑事案件或者其他非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当同时报告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等级。将组织单独调查。
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发生变化,事故等级发生变化的,有调查权限的人民政府应当重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第二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经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批准,应当提交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0日。
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由事故单位自行组织调查的,事故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进行调查。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在三十年内完成自事件发生之日起的天数。
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
第二十五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二)事故经过及事故周边情况救援情况;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四)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质;
(五)事故责任认定及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处理建议应当包括行政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决策权限等内容;
(六)事故预防和整改措施;
(七)其他必要的内容。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有相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字。
第二十六条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经事故调查组全体成员讨论通过。事故调查组成员对事故原因、事故性质、责任认定和责任处理建议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报告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人民政府或者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二十七条事故调查报告对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由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答复有关下级人民政府、有关成员单位。事故调查组和事故发生单位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答复。
有关部门依法对事故发生单位、有关责任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和处罚,并督促落实并提出相关整改措施。
事故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二十八条单位事故发生地和有关责任单位应当按照人民政府批准,对本单位事故责任人员进行处理,落实预防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责任单位应当自事故处理工作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人民政府批准的落实情况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同级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人相关部门负有管理职责。
第二十九条 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批准。对单位及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和处罚对事故造成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罚,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给予发生的,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组织实施;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协助;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罚,由有管理权限的机关、单位实施;需要撤职处理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三十条建立事故调查和监督制度。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由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督。发生事故,应当接受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监督。
第三十一条事故调查处理完毕后,有关部门应当负责整理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审批、审批实施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归档方式。
第三十二条 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每年组织应急管理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事故责任追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严格执行的,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三条事故责任单位发生一次以上或者两次以上重大事故的,一年内,由省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并报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银行、证券等主管部门通知,一年内新建项目审批、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严格限制,将作为重要参考
第三十四条事故处理情况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部门、机构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但也有例外情况,应依法予以保密。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五条因未依法履行职责发生重大事故的,追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或者一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人民政府还应当追究有关负责人和负责人的责任。主要负责人。
因未依法履行职责发生重大事故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的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追究人民政府责任;情节严重或者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的,对责任人员和负责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人也将被追究责任。
第三十六条不依法履行职责,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者短时间内发生一系列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由设区的市、县按照有关规定处罚。对(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问责。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设区的市,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县(市、区),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取消其资格从优先评价来看。 。
第三十七条国家负责人短期内发生重大事故或者死亡事故的企业和国有控股生产经营单位,不享受年终考核奖励,主要负责人取消预评价。资质优良。
对重大事故及以上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主要负责人职务,并禁止其担任生产经营负责人。终身从事该行业的业务单位。
第三十八条 重大危险事故发生单位逾期或者不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给予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肇事单位依法给予处分。对委托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负责人。对主要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谎报、隐瞒重大危险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处三万元以上人民币以下罚款事故发生单位5万;可能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发生事故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事故发生单位逾期或者未报告事故情况的造成事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事故发生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报告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以上80%以下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逾期报告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谎报、隐瞒事故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按照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对事故进行调查、报告。对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度年收入60%以上10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
第四十条:事故发生单位对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无人员死亡、重伤的一般事故不予调查处理,或者未在限期内报送事故调查报告的。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000元以上罚款。n 但不超过1万元;逾期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 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责任单位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处理责任人员并落实整改措施的,由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罚款。处十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有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法定职责或者不执行人民政府批准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单位发生的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4. 2017年山东旅游会议纪要解读1919年11月11日,德国宣布投降。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同盟国的胜利结束,中国成为战胜国之一。
1919年1月18日,马拉松式的巴黎和会开幕。日本试图阻止中国直接参加和会,但中国克服重重障碍,最终以正式代表身份出席和会。
在和平会议上,中国代表团提出了追回全部人员等要求。l 战前德国在山东拥有的权益。这些要求完全符合美国总统威尔逊提出的开放外交和民族自决原则(“威尔逊原则”)。 》),受到广泛同情,但英、法、意、日三国不顾中方强烈抗议,坚持按照1917年《君子协定》将德国在山东的全部权利移交给日本。5月1日,英国口头通报中方就《山东和约》内容提出异议。同盟国主要国家多次拒绝提供条约草案文本和会议纪要。5月4日,中国代表顾维钧等向英、美提出严正抗议
5、山东省旅游公告2021年10月山东省免费景点包括:
济南大明湖、五龙潭、泉城广场、泉城公园、百花公园森林公园、中央森林公园、白云湖、黑虎泉、潍坊青州古城、烟台金沙滩海滨公园、乳山银海旅游度假区、莱芜战役纪念馆、台儿庄战役纪念馆、青州风景区、淄博福王红木博物馆、金山寺、天宁寺等...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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