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区等级(国家旅游区等级划分标准)
4A标准:国家旅游局提出的《旅游景区质量分级划分与评定》,从旅游交通、观光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等方面,旅游购物,从经营管理、资源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等方面,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 AA、A级旅游区(点)旨在加强旅游区(点)管理,提高旅游区(点)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区(点)和游客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
新增的AAAAA级主要在以下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景区的细节、文化、特色。
2.旅游区等级如何划分4A标准:国家旅游局提出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从旅游交通、观光、旅游安全、卫生、邮电等方面从旅游购物、经营管理、资源环境保护、旅游资源吸引力、市场吸引力等方面,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 AAA、AA、A级旅游区(点)旨在加强旅游区(点)管理,提高旅游区(点)服务质量,维护旅游区(点)和游客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利用。环境保护。
新的新增的AAAAA级主要对景区的细节、文化、特色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国家旅游度假区分级标准4A级旅游景区属于国家
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景区共有五个等级,从高到低分别为AAAAA级、AAAA级、AAA级、AA级、A级旅游景区。
本标准中旅游景区是指具有游览观光、休闲度假、游憩健身等功能,并具有相应旅游服务设施、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域。管理区域应当有统一的管理机构和明确的地域范围。
包括风景名胜区、文化博物馆、寺庙、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历史遗迹、主题公园、旅游胜地度假村、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以及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各类旅游景区。
4.国家旅游景区级别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即5A级景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分别为AAAAA、AAAA、AAA、AA、A。
5.国家旅游区最新分级标准汉语水平考试(HSK)是针对非汉语母语的考试(包括为外国人、华侨和中国少数民族考生建立的汉语水平国际标准化考试) 。
HSK由北京语言大学汉语水平考试中心设计开发,包括基础汉语水平考试(简称汉语水平考试)汉语水平考试(简称HSK(初级))、初中级汉语水平考试(简称HSK(初、中级))和高级汉语水平考试(简称HSK(高级))。 HSK每年定期在国内外举办。考试成绩达到规定标准者,可获得相应级别的《汉语水平证书》。中国教育部设立全国汉语水平考试委员会,全权领导汉语水平考试并颁发汉语水平证书。
新HSK是国际汉语水平标准化考试,重点测试母语非汉语的考生在生活、学习和工作中使用汉语进行交流的能力。 HSK包括HSK(一级)、HSK(二级)、HSK(三级)、HSK(四级)、HSK(五级)、HSK(六级)、HSK(七级)、HSK(八级)、共有十一个级别,HSK(9级)、HSK(10级)、HSK(11级)。
HSK(一级)测试考生的日常汉语应用能力,对应国际汉语水平标准1级和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框架(CEF)A1级。通过HSK(一级)的考生可以理解并使用一些非常简单的汉语单词和句子,满足特定的交际需要,具备进一步学习汉语的能力。
HSK(二级)测试考生的日常汉语应用能力,对应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二级和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框架(CEF)A2级。通过HSK(二级)的考生可以用汉语就熟悉的日常话题进行简单、直接的交流,达到优秀的初级汉语水平。
HSK(三级)测试考生的汉语应用能力,对应国际汉语水平标准三级和Le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框架(CEF)的 vel B1。通过HSK(三级)的考生可以用汉语完成生活、学习、工作等方面的基本交际任务。他们可以处理在中国旅行时遇到的大部分沟通任务。
HSK(四级)测试考生的汉语应用能力,对应国际汉语能力标准四级和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框架(CEF)B2级。通过HSK(四级)的考生可以用汉语谈论广泛的话题,并能相对流利地与汉语母语人士交流。
HSK(五级)测试考生的汉语应用能力,对应国际汉语能力标准五级和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框架(CEF)C1级。通过HSK(五级)的考生可以阅读中文报刊杂志,欣赏中文影视作品图表,并用中文进行了较为完整的演讲。
HSK(六级)测试考生的汉语应用能力。它对应国际汉语能力标准5级和欧洲共同语言参考框架(CEF)C2级。通过HSK(六级)的考生可以轻松理解所听到或读到的汉语信息,并能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流利地用汉语表达自己的观点。
6.国家旅游景区评价标准我国目前将旅游区(点)质量从高到低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AAAAA、AAAA、AAA、AA、A级旅游区(点)。 )。 5A级景区是依据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标准,经省旅游景区质量监督所初步评定推荐的。市等级评定委员会,并由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评定。 。景区五个等级根据旅游交通、游览观光、旅游安全、通讯、旅游购物、综合管理、接待游客人数、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旅游资源质量等10个方面的数据进行划分和评价。
7.国家旅游景区分级5A级旅游景区标识体系包括五大类:
1.导游全景图(景区总体规划)
包括景区全景图、景区文字介绍、旅游须知、景点相关信息、服务管理部门电话等。
< p>2。风景(景点)介绍牌指对风景名胜区、风景牌的介绍,以及相关起源、景点的综合介绍。西翁。
3.道路引导标志
内容包括道路指示、公共卫生间指示、停车场指示等。
4.警告和护理标志
一些温馨、警示和警示标志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保护环境。
5.服务设施名称标识
售票处、出入口、游客中心、医疗点、商场、卫生间、旅游巴士站等一些公共场所的票务标识。
8.旅游景区分级标准我国目前将旅游区(点)质量等级从高到低分为四级,分别是AAAA、AAA、AA、A级旅游区(点)。 4A级景区是依据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经国家有关部门初步评审推荐。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价委员会、全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价委员会。 。景区4级划分和评价依据的是景区(点)旅游交通、游览观光、旅游安全、卫生、通讯、旅游购物、综合管理、接待游客人数、旅游资源和旅游等10个方面的数据。环境保护、旅游资源质量。 5A是对旅游交通、观光游览、旅游安全、卫生、邮电服务、旅游购物、综合管理、资源环境保护等八个方面进行全面规范的规范化、规范化的质量评级体系,突出以游客为中心。强调以人为本,国家旅游局启动5A级旅游景区试点,评选一批优秀旅游景区优质游客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真正成为标杆旅游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在旅游景区质量推荐和指导下创建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级评审委员会、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认定66家试点景区符合国家5A级旅游景区标准要求获批国家5A级旅游景区
9。中国旅游景区分级旅游景区质量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和A级旅游景区。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的依据和方法
1.根据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条件确定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按照《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等级评定细则》、《景观质量等级评定细则》,并结合《旅游者意见等级评定细则》的得分。 2、各质量等级合格旅游景区由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向社会公布。
十、国家旅游区分级标准表国家旅游局局长属于正部级。国家旅游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编制为副部级,但其领导人员的工资高出半级。例如,主任国家旅游局局长享受正部级待遇。 2018年3月,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不再保留国家旅游局。文化和旅游部是国务院直属部门,仍为正部级。
11.国家旅游区分级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7775-1999 旅游区(点)质量分级与评价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标准 国家质量技术 1999-06-14 监察局批准 1999-10-01实施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质量等级评定的依据、条件和基本要求。ist 区域(点)。本标准适用于接待国内外游客的不同类型的旅游区(点),包括以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为主的旅游区(点)。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截至出版时,所示版本均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进行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3095-199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3096-1993 城市环境噪声标准 GH ZB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10001-1994 公共信息标志图形符号 GB/T 15971-1995 导游服务质量 3 定义 本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旅游区(点)是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旅游景点。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部门,管理机构统一,范围明确,具有参观、游览、度假、康乐的职能。 、求知等功能,为独立单位提供相应的旅游服务设施。包括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主题公园、度假区、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博物馆、美术馆等。 3.2 旅游资源 旅游资源是指自然和人类社会中存在的各种事物和因素。能够吸引游客,能够开发利用旅游业,能够产生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 3.3 游客中心游客中心是在旅游区(点)设立的、为游客提供信息、咨询、行程安排、讲解、教育、休息等旅游设施和服务功能的专门场所。 4 质量等级及标准旅游区(点)gns 4.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分为四级,从高到低分别为AAAA、AAA、AA、A级旅游区(点)。 4.2 旅游区(点)的标志、标牌和质量等级证书由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颁发。 5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依据和方法 5.1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根据《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和《景观质量评价体系》的评价分数确定, 5.2《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包括旅游交通、游览观光、旅游安全、卫生、通讯、旅游购物、综合管理、旅游资源和旅游八个评价项目。环境保护。“景观质量《评价体系》包括资源要素价值和景观市场价值两大评价项目。每个评价项目又分为若干评价子项目,每个子项目分配一个分数,各旅游区(点)根据情况确定其等级。 5.3《游客意见评价体系》是旅游区(点)质量水平评价的重要参考,包括总体印象、可达性、游览设置、行程安排、观赏等设施、路标、景区介绍牌、宣传资料、讲解服务、安全保卫、环境卫生、旅游厕所、邮电通讯、购物餐饮、旅游秩序、景区保护等评价项目。每个评价项目又分为分为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等级,并计算游客的意见得分相应地进行了计算。 5.4 《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评分细则》、《景观质量评分细则》和《游客意见评分细则》由国家旅游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6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条件 6.1 AAAA级旅游区(点) 6.1.1 旅游交通 a)交通通达性好,依托城镇交通设施齐全,进出方便;或一级公路或高等级水路和航线的直达;或旅游专线; b) 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布局合理,容量完全满足游客接待要求。场地平坦、坚实或有清水。标志及中外文规范、准确、醒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c) 区内游览(参观)路线或水路布局合理、畅通、便捷。路面平坦、坚实,或水道深、宽、通畅; d) 区域内不使用污染环境的交通工具。 6.1.2 游览 a) 各类引导标志(包括入口导游图、指示牌、景点介绍牌等)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符合GB 10001的规定。景点介绍牌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b) 旅游宣传教育材料(如研究著作、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及导游资料等)种类齐全、内容丰富、准确、制作精美; c) 导游(讲解员)持证且人数和语言能够满足需要游客的普通话达标率为100%。导游人员应全部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不低于40%。服务质量符合GB/T 15971-1995中4.5.3及第5章的要求; d) 导游(解说)言语科学、准确、生动; e)设有游客中心,提供咨询、受理投诉、接待服务。旅游咨询服务人员装备精良,业务熟练,服务热情。设有专门的咨询和投诉热线,使用方便。 6.1.3旅游安全a)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观光、娱乐等设备状况良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危险区域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标识明确基德; b)认真落实旅游、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安全保卫制度。定期、定期的安全检查,实行机动巡查,可以有效维护公共安全秩序; c) 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或设立医疗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为游客提供即用药品。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强,处理事件及时妥善,记录档案准确完整。 6.1.4 卫生 a) 环境干净、整洁。大楼的墙壁干净整洁,没有任何污垢。景区地势平坦,无污水、泥土,无乱建、堆放、堆放。空气清新,无异味; b)所有公共场所均符合国家卫生检测标准; c) 公厕有醒目的引导标志,数量能满足需要。建筑造型、色彩、风格与周围环境相协调ment。所有厕所均配备冲水、冲洗、通风设备或采用免水生态厕所。马桶干净、无污垢、无堵塞。室内整洁,无破损、污渍、异味,干净明亮; d) 垃圾桶(桶)标识清晰,数量能满足需要,布局合理,造型美观、实用,与环境协调。垃圾清理及时,每日清运,不留旧垃圾; e) 餐饮服务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规定,配备消毒设施。禁止使用污染环境的食品和一次性餐具。 6.1.5 通讯 a) 通讯设施应合理布局。出入口和游客聚集地设有公用电话,标志规范、醒目,具有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b) 沟通营业时间内服务便捷流畅,收费合理。 6.1.6 旅游购物 a) 购物场所应合理布局,有效维护景观氛围。建筑造型、色彩、材质各具特色,与环境和谐; b) 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丰富。价格明码标价,不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三)市场管理有序。经营者佩带胸牌、闪营业灯,不存在兜售、强买强卖的情况。公平、迅速、记录完整地处理市场违规事件。 6.1.7 综合管理 a) 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配置合理;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效; b) 交通、卫生、环保、环保等各项规章制度d 导游服务健全。措施落实有效,定期监督检查,书面记录和总结齐全; c) 具有独特、鲜明的产品形象、良好的品质形象、良好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建立自己的产品品牌标志,并综合、恰当地使用; d) 建立与旅游区(点)接待规模和接待水平相适应的旅游中心。 e) 高级管理人员100%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f) 总体规划和保护规划已得到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的正式批准。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g) 交通、安全、安保、卫生、环保等业务操作培训体系完善并有效落实。在职培训合格率100%; h) 有人员处理复杂情况并设有专门的投诉电话和邮箱。投诉处理及时妥善,记录档案完整; i) 游客聚集场所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规范、醒目; j) 设有相应等级的旅游休息设施,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k) 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咨询服务,提供出行工具及用品,并提供其他相关专项服务。 6.1.8 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50万人次以上。 6.1.9 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 a) 空气质量达到GB 3095-1996规定的一级标准; b) 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规定的0级标准; c)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GHZB1规定; d) 先进有效的景观、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有效的游客容量控制措施,可以有效防止自然和人为破坏,保持文物古迹和自然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 环境氛围优良。建筑布局合理。体量、高度、色彩、造型应相互协调,周围建筑应与景观风格相协调,或有一定的缓冲区域。绿地面积占比较高,植物、景观配置得当,或景观、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 ; 出入口建筑主体风格突出,与景观、环境协调。 f) 区内所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旅游资源。旅游氛围。 6.1.10 旅游资源品位突出,其历史价值、科学价值或者艺术价值在世界上具有重要意义;或者资源珍贵、稀有、奇特,是世界上独一无二或罕见的景观。 6.2 AAA级旅游区(点) 6.2.1 旅游交通 a) 交通便利。依托完善的城市交通设施,进出便捷;或至少有直通二级公路或高等级水道和航线的;或有旅游专线等便捷的交通方式; b) 有与景观环境相协调的专用停车场或船舶码头,布局合理,容量能满足游客接待要求。场地平坦坚实或水面光滑。标志及中外文规范、准确、醒目,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c)区内旅游(含观光)线路或水道布局合理、畅通,交通便捷。路面平坦、坚实,或水道深、宽、通畅; d) 区域内不使用污染环境的交通工具。 6.2.2 游览 a) 各类引导标准(入口导游图、指示牌、景点介绍牌等)美观醒目,文字准确规范,符合GB 10001的规定。 指示牌和景点介绍牌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b) 旅游宣传教育材料(如研究著作、科普读物、综合画册、音像制品、导游图及导游资料等)种类齐全、内容丰富、准确、制作精美; c) 导游(讲解员)持证且人数和语言能够满足需要。普通话达标率为100%。导游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少于20%。服务质量符合GB/T 15971-1995 4.5.3及第5章的要求; d) 导游(解说)言语科学、准确、生动; e)设有游客中心,提供咨询、受理投诉、接待服务。旅游咨询服务人员装备精良,业务熟练,服务热情。设有专门的咨询和投诉热线,使用方便。 6.2.3 旅游安全 a) 消防、防盗、救援等设备齐全、完好、有效。交通、机电、观光、娱乐等设备状况良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危险区域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标志清晰; b)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旅游、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安全保障系统。定期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实行流动巡查,有效维护公共治安秩序。 c) 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或设立医疗室,至少配备兼职医务人员,并为游客提供即用药品。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强,处理事件及时妥善,记录档案准确完整。 6.2.4 卫生 a) 环境干净、整洁。大楼的墙壁干净整洁,没有任何污垢。景区地面、道路平整,无污水、泥土,无乱建、乱堆、乱堆放现象。空气清新,无异味; b)所有公共场所均符合国家卫生检测标准; c) 公厕有醒目的引导标志,数量能满足需要。建筑造型、色彩、风格协调一致与环境相协调。所有厕所均设有冲水、通风设备或采用免水生态厕所。马桶干净、无污垢、无堵塞、无滴水。室内整洁,无破损、污渍、异味,干净明亮; d) 垃圾桶(桶)标识清晰,数量能满足需要,布局合理,造型美观实用。垃圾要及时清理,每日清扫,不留旧垃圾; e) 餐饮服务符合国家食品卫生规定,配备消毒设施。禁止使用污染环境的一次性餐具。 6.2.5 通讯 a) 通讯设施应合理布局。出入口和游客聚集地设有公用电话,具有国际、国内直拨功能; b) 工作时间内通讯服务方便、流畅,资费合理合理。 6.2.6 旅游购物 a) 购物场所应合理布局,有效维护景观氛围。建筑造型、色彩、材质各具特色,与环境和谐; b) 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丰富。价格明码标价,不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三)市场管理有序。经营者佩带胸牌、闪营业灯,不存在兜售、强买强卖的情况。公平、迅速、记录完整地处理市场违规事件。 6.2.7 综合管理 a) 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配置合理;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效; b)交通、卫生、环保、导游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得力,定期监督检查,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c) 具有独特的产品形象、良好的品质形象、良好的视觉形象和文明的员工形象;建立并使用自己的产品品牌标志; d)建立与旅游区(点)接待规模和水平相适应的旅游中心; e)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80%; f) 有同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地方政府正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规划。保护规划。开发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g) 交通、安全、安保、卫生、环保等业务操作培训体系完善并有效落实。在职培训合格率100%; h) 有投诉处理人员并有投诉电话和邮箱。游客投诉较多及时、妥善处理,记录、档案齐全; i)游客聚集场所公共信息图形符号设置规范、醒目; j) 设有相应等级的旅游休息设施,位置合理、数量充足; k) 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咨询服务,提供出行工具及用品,并提供其他相关专项服务。 6.2.8 每年接待国内外游客30万人次以上。 6.2.9 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 a) 空气质量达到GB 3095-1996规定的一级标准; b) 噪声质量达到GB 3096-1993规定的0级标准; c) 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GHZB1规定; d)景观、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先进有效,控制游客容量措施有效,能够有效防止自然和人为破坏,维护文物、古迹、自然景观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 环境氛围优良。建筑布局应合理,体量、高度、色彩、造型相互协调。周围建筑应与景观风格相协调,或有一定的缓冲区域。绿地面积占有相应比例,植物、景观配置得当,或者景观、环境美化措施多样,效果良好。出入口建筑主体风格突出,与景观、环境协调; f) 所有设施、设备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不造成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不破坏旅游资源和旅游氛围。 6.2.10 星期四旅游资源品位突出,历史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在全国具有代表性;或者其资源珍贵、稀有、奇特,是国内独有或罕见的景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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