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边境旅游

广西防城港边境旅游实验区!

2018年4月,国务院同意设立边境旅游局,旨在通过加强政策整合和制度创新,推动边境重点地区全域旅游发展,打造边境旅游目的地,发挥边境旅游引领作用。在全国旅游业改革创新中发挥作用。示范效应。

防城港先行区的主要任务是探索旅游通关便利新举措、探索全域旅游发展新路径、探索引导产业发展新机制、探索转型新动能。推动边境旅游升级,探索扩大边境旅游合作新模式。等5个方面

2、边境旅游业务属于国内旅游业务吗?

旅行社可经营国内旅游、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入境旅游m和其他旅游企业。

具体内容包括:为游客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餐饮、购物、娱乐和提供导游服务以及国家旅游局规定的其他旅游服务

除除此之外,我们还提供单位会议、团队建设组织、拓展培训等服务。

3.边境旅游业务有哪些?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规定,国际旅行社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的业务有:

1)招募外国游客来华并提供相关服务。

2)吸引中国游客国内旅游。

3)经国家批准国家旅游局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前往国外及港澳台地区旅游。

4)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境内居民赴边境地区旅游。

5)国家旅游局规定的其他旅游业务。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出境旅游业务、港澳台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国内旅行社的业务经营:1)吸引中国游客国内旅游。 2)预订、购买国内交通机票、提供行李服务。 (三)国家旅游局规定的其他旅游业务。

4.国内外边境旅游研究

广西防城港边境旅游试验区2018年4月,国务院成立国家旅游局,旨在通过加强政策整合和制度创新,促进边境重点地区全域旅游发展。打造边境旅游目的地,在全国旅游产业改革创新中发挥引领作用。

防城港实验区有十万大山、北仑河口、江山半岛、荆岛等旅游资源。口岸年进出境旅客量居中越边境口岸首位。试验区的高速公路、高铁已与全国高速公路、高铁接轨。路网相连,与南宁吴圩国际机场形成一小时经济圈,与越南开通“海上胡志明小道”高速客运邮轮航线。

防城港是瓜州下辖的地级市恩溪壮族自治区.它是一座沿海城市、边境城市、港口城市。位于中国大陆海岸线最西南端,广西南部边境,背靠西南,面向东南亚,以北部湾为界,南临南宁市,东临钦州市,西南与越南接壤,海岸线长580公里,陆地边界长100.895公里。北部湾唯一全海景生态湾城,素有“西南门户、边陲明珠”之称,是中国氧都、中国金花茶之乡、中国白鹭之乡、长寿中国,广西第二大侨乡。

5.边境旅游业务的含义

我国出境旅游是指中国公民自行付费,由国家旅游行政部门批准的特许经营旅行社组织的边境旅游业务。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业务。以团体旅游形式跨越国境或某些特定边界前往其他国家或特定行政区域的旅游活动。

目前我国公民出境旅游主要包括边境游、港澳游和出境(国)游三种形式。

出境(国)旅游:是指我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前往国家批准的旅游目的地国家的旅游活动。国家规定现阶段公民团体出国旅游。为保护游客合法权益,暂不允许散客出境旅游。

边境旅游:是指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国游客组成旅游团出境,从指定口岸进入对方国境的旅行社前往事先与对方国家地方政府约定的目的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出行。边境旅游是涉外旅游,是境外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边境旅游管理暂行办法》,边境旅游必须采取集体方式开展。

港澳游:指内地居民组团前往香港、澳门旅游的活动。

6.发展边境旅游 能够为专门行业或部门提供物质(智力、金融)或非物质支持的产业统称为旅游产业。从宏观上看,旅游业必须以资源和产品为基础。它依赖于包括市场在内的三个方面。来边今日头条旅游资源包括自然风光旅游资源和文化旅游资源。这些各种旅游资源还不够激发游客旅游动机。它们必须有相应的文化产品作为补充。来边头条这些文化产品在进入特定旅游市场之前经过人工加工改造,让大多数消费者或游客能够清晰直观地感受到旅游文化的魅力,也能间接盘活旅游文化。地方文化产业,如桐乡的白菊花、杭州的丝绸、南京的刀具等,这些特色文化产品都是旅游产业衍生的经济产品。头条来吧

因此,特定的旅游服务产品传递渠道和流通环节构成了旅游业自成一体的业务边界,而为经济活动提供经营市场则成为旅游业的市场边界。来边头条

7.边境旅游与旅游业的区别

马来西亚R主席Muhyiddin Yassinecovery理事会表示,边境关闭给旅游业造成了相当大的损失。鉴于疫苗接种计划成效显着,理事会决定明年1月1日前向国际游客开放边境,以加速复苏旅游业的。

兰卡威向国际游客开放

事实上,马来西亚已经开始走上逐步复苏的道路。度假小镇兰卡威于11月15日恢复接待接种疫苗的外国游客。马来西亚政府的要求是游客在岛上停留至少三天,拥有至少8万美元的旅行保险,并聘请当地导游。这也是自 2020 年 3 月兰卡威关闭边界以来国际游客首次访问兰卡威。

进入马来西亚的要求

随着重新开放计划的实施,游客可以期待符合马来西亚的入境要求未来。例如,目前前往兰卡威旅行要求游客在出发前三天提交新冠病毒阴性检测结果和疫苗接种证明。此举也是保障游客安全出行的充分考虑。

顾客可以选择酒店或医院隔离,但必须获得接受治疗的医院医生、马来西亚医疗旅游理事会、卫生部和移民局的批准。只有接受特定医疗(如辅助怀孕)的客户才可以选择在酒店隔离,但必须得到上述单位的许可。

如果允许在医院隔离,马来西亚医疗旅游理事会的工作人员将协助医疗游客乘坐医院安排的救护车,将医疗游客从机场运送到医院。如果您选择在酒店隔离,酒店将安排接送服务。医疗t旅游者及其同伴必须在出行前三天到马来西亚医疗旅游理事会认证的检测中心接受第一轮核酸检测。医疗游客及其同伴抵达机场后将受到马来西亚医疗旅游理事会的接待。成功清关并离开机场后,马来西亚医院将提供必要的协助。

如果顾客选择在酒店隔离,则需要自费接受两次COVID-19核酸检测,每次费用为250马来西亚林吉特。如果选择在医院隔离,测试将在医院而不是机场进行,并且包含在套餐中。医院检疫费用无需额外费用。医疗游客及其同伴需要在隔离第五天接受马来西亚卫生部的第三轮核酸检测。 (费用为250马币/次,约合人民币390元)。如果核莱酸检测呈阴性,卫生部将在隔离第7天发出解除隔离通知,并要求摘除专用隔离腕带。医疗旅行者和同伴必须遵守酒店内 7 天的强制隔离期,之后才能开始治疗。

8.边境旅游业务

广西防城港边境!

2018年4月,国务院同意设立边境旅游局,旨在通过加强政策整合和制度创新,推动边境重点地区全域旅游发展,打造边境旅游目的地,发挥边境旅游引领作用。在全国旅游业改革创新中发挥作用。示范效应。

防城港先行区的主要任务包括探索旅游通关便利新举措、探索全域旅游发展新路径、探索引导产业发展新机制、探索培育边境旅游转型升级新动能,探索扩大边境旅游合作新模式

九、提升边境旅游业务质量边际

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

条第二十九条 省内具有边境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应当使用省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出具的出入境函件。第三十八条 新建的旅游区(点)经旅游行政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后,方可对游客开放。市(办)旅游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定点旅游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

(2000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规定

第一条

为了合理设计开发、利用和保护旅游资源,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

第二条在本省管辖范围内开发旅游资源、从事旅游经营、实施旅游管理、开展旅游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发展旅游业应当突出冰雪、森林、湿地、火山、北方城乡风光、北疆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地方特色和边境旅游。坚持合理开发、科学管理、可持续利用以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充分发挥旅游资源优势,为游客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旅游服务。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将旅游开发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统一规划、协调,优化旅游环境。 ,并确保必要的投资。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和经济欠发达地区有旅游发展前景的旅游业。

第五条

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组织和个人依法在本省投资开发旅游资源,从事旅游经营活动。

第六条

授权省旅游管理机构负责全省旅游管理工作以及本条例的组织实施。亩市、县(市)旅游管理机构按照管理程序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行政管理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支持和促进旅游业发展。

第二章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

第七条

旅游资源开发应当遵循旅游经济规律,以市场为导向,避免低档、重复建设,尊重和满足不同国家、地区和消费者的需求。

第八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机构、规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游资源普查评估工作,建立旅游资源档案,指导规划编制工作。旅游区(点)开发。

第九条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旅游资源特点,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全省旅游发展规划由省规划部门会同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市(办)、县(市)旅游发展规划,由同级规划部门会同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制定,并向社会公开。须经上级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批准,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重点旅游城市新区规划和老区改造要统筹考虑旅游功能。那个工程旅游项目的开发、开发应当以各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旅游发展规划为依据,征求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的意见,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施。

旅游区(点)规划和旅游建设项目应当与旅游发展规划相协调,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条申请设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审查,报国务院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申请设立省级旅游度假区,由省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审查,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一条

开发建设旅游产业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内的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征求并报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的意见。规划部门启动该项目。

第十二条

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不得破坏国家、省、市指定的名胜古迹、保护性建筑和其他文物古迹。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旅游资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在旅游区(点)内采矿。

禁止在旅游区(点)内砍伐古树名木、采石、挖沙、取土、开荒、填塘、排放污水、倾倒垃圾。

第三章旅游业务

第十四条

旅行社、旅游涉外饭店(宾馆)、申请从事旅游业务的旅游区(点) . 旅游 经营 活动 , 指定 旅游 ;SM商品生产企业和定点旅游饭店、商店、车船公司以及其他从事旅游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旅游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有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明确的旅游经营范围;

(三)有经营旅游业务的场所、设施和资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五条

旅游经营者不得在旅游区(点)内建设破坏旅游区(点)生态环境和风景的项目;不得经营赌博、淫秽等有利于游客身心健康的游乐项目。

第十六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漫游服务质量。

第十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设置内部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那些已经通过检查的。设备设施有效保障游客人身、财产安全。

发生旅游安全事故,旅游经营者应当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必要时向旅游、经贸、公安等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八条

经营涉及人身安全的旅游项目、大型游乐园以及客运架空索道、缆车,其设备、设施应当遵守实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必须有产品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由国家认可的测试部门颁发的 ense。经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运行。

旅游经营者应加强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按照规定积极接受国家安全技术检验部门对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运营。

第十九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为旅游区(点)设置地理边界、服务设施和游览引导标志;设施、旅游景点应当设置明显的提示或者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二十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公开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旅游经营者不得误导旅游者。因误导、错误签订合同而发生争议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以中华民国为准。

旅游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与旅游者签订的合同、协议的;

< p>(二)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提供服务的;

(三)低于旅游运营成本进行降价竞争或者擅自提高旅游服务收费标准的;

(四)对服务范围、内容、标准等进行虚假、误导性宣传;

(五)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六)诈骗、勒索游客财物的;

(七)未按照规定明码标价的;

(八)其他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空闲的。旅游经营者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检查、收费和罚款。

第二十二条

旅游经营者因自身对外关系组织的旅游客源属于商业秘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或者转让。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引导和支持旅游经营者开发、生产旅游纪念品、工艺品、食品、旅游服装、旅游装备等旅游商品。

定点旅游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经营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并在旅游产品上标注相应的定点旅游产品等级。

第二十四条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当与旅游者签订合同。旅行社及其导游人员必须按照规定为旅游者提供服务。行为。

第四章旅游管理

第二十五条

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规定办理手续。 《旅行社管理规定》。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旅游业务。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得非法转让或者变相转让。

旅行社包括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包括旅游公司、旅行社、旅游服务公司、旅游咨询公司或其他相同性质的企业)。

第二十六条

在本省设立下列机构、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一)外国和企业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局常驻办事处在本省设立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旅行社或旅游社;

(二)在本省设立的中外合资旅行社;

(3 ) 旅行社在本省外地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十七条

国际旅行社经国家旅游行政部门审核批准,方可经营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和边境旅游业务。

旅行社须经当地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并报省级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审批后,方可经营边境旅游代理业务。

第二十八条

旅行社组织中国公民自费出境、边境旅游团体,由旅行年龄所在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所在地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出程序。

出境旅游团队领队应当持有省级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统一颁发的导游资格证书和领队证书。

第二十九条

省内有边境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应当使用省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签发的出入境函件。

严禁伪造、变造、倒卖参赛作品。

第三十条

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对旅行社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

旅行社不得将相关押金凭证作为抵押或者清偿债务凭证。旅行社因合并、分立、转让、破产等需要清算财产时,押金应当作为旅行社企业财产处理。d 按照有关规定。旅游管理机构收到旅行社终止经营通知后,应当在30日内结清并返还旅行社(清算机构)的押金和利息。

第三十一条

旅行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

第三十二条

接待外国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旅游团体(人)的旅游相关饭店(宾馆),应当取得当地旅游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定点经营许可证。

第三十三条

省级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或者其授权的市(办事机构)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旅游饭店的星级评定。关系。

未经星级评定的饭店不得利用星级称号进行广告宣传及其他经营活动。对开业不满一年的涉外旅游饭店实行初步星级评定制度。

第三十四条设立旅游饭店管理公司,由省级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审查,报国家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接受旅游饭店管理公司的批准。省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餐馆、商店、旅馆、旅游客运公司、旅游商品生产企业、文化娱乐场所等从事旅游活动的单位,可以向国务院主管部门报告。当地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提出指定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标准的,取得旅游指定单位资格。证书及标志将予以颁发并公布。

定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省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制定并实施。

第三十六条

专门从事旅游客运的车船,必须经其主管部门会同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取得资质,颁发统一的旅游标志。

第三十七条

对旅游区(点)实行质量等级标准化管理。省级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旅游区(点)进行分级。

第三十八条

新建旅游区(点)经旅游行政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向游客开放。

第三十九条

旅游经营者应当根据接待需要,按照规定标准设置停车位和必要的停车位。旅游区(点)卫生、通讯、安全设施。配套设施应当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不应影响景区景观。

第四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持旅游区(点)环境整洁、优美,维护旅游秩序,爱护旅游设施。

第四十一条

在旅游区(点)内及其周围,不得擅自摆摊、围地、占用场地、出租风景,妨碍旅游者游览。观光、摄影;不得纠缠、欺骗、胁迫游客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第四十二条 导游(含兼职导游)应当持有省级旅游行政管理机构颁发的导游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领取。取得导游证可以您从事导游活动。

第四十三条

导游人员从事导游活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向旅游者出售物品或者购买旅游者的物品。项目;

(2)明示或者暗示向游客索取小费的;

(3)欺骗、胁迫游客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游客消费的;

(4) p>

(四)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四条

风景名胜区、风景名胜区导游人员的管理办法,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另行制定。

第四十五条 省旅游行政管理机构负责涉外旅游饭店、旅行社总经理、部门经理以及导游、出国人员的培训工作。出境)旅行团领队。 。

市(办)旅游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定点旅游单位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第四十六条 学校申请开设旅游专业非学历教育,应当经省级旅游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省级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备案。各级旅游培训中心的设立必须经省级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批准。

第五章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七条

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不得侵犯或个人。旅游者在进行旅游活动时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旅游服务状况,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内容,规格、时间、费用等相关信息,并要求旅游经营者履行旅游合同;

(二)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及其旅游服务方式、服务项目,自主决定是否接受接受约定以外的服务;

(3)获得与服务相匹配的质量和价格,拒绝强制交易;

(4)获得人身、财产安全保护;

(五)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要求赔偿损失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

(六)个人尊严、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和保护;

(七)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旅游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八条旅游者进行旅游活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s;

(二)保护旅游资源、环境和设施;

(三)遵守旅游秩序和安全规定;

(四)履行旅游合同;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十九条

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旅游经营者之间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旅游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向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投诉或者提出投诉;

(三)向有关部门、组织投诉或者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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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仲裁协议的,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收到投诉人的投诉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它这样做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通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

向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投诉维护合法权益的时效期限为60日,要求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的时效期限为90日。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处罚部门、处罚种类、处罚金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范围有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下列处罚:

( 1))采石、挖沙、借土、清理l未经批准在旅游区(点)内填塘、排污水、倾倒垃圾或者在旅游区(点)内采矿的,责令限期恢复原貌,不得恢复原貌的须符合条件。造成损坏的,根据损坏程度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二)砍伐旅游区(点)古树名木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关闭或者拆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收益。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并处以下罚款: 5000多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1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机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十五日以上三十日以下,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上罚款。阿让cy2 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机构予以取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处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由旅游行政管理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培训结果无效。

第六十一条

违反规定的违反本条例规定,经营管理混乱、服务质量差、多次被游客投诉或者未按规定进行年审、检查的,由旅游行政管理机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责令改正等处分。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并可以撤销定点旅游单位资格或者降低星级饭店、旅游区(点)等级。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造成旅游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依照下列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在旅游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提起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执行。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所称旅游业本规定是指利用旅游资源和旅游服务设施,从事招揽、接待旅游者并为其提供交通、游览、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有偿服务的综合性行业。

第六十六条本条例由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

第六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