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博物馆政策及优惠政策

1:乘坐公交车、火车、飞机时,优先购票、优先检票、优先进站;乘坐巴士并登机。

2:享受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需要法律援助的,将优先给予法律援助。

3:到医疗机构就医,优先治疗、检查、检测、定价、付费、取药、住院。

4:相关法律明确规定,75周岁以上老年人持有老年人优待证还可享受以下优惠:

(一)免费进入公园、动物园和植物园。

(二)免费进入公共体育场馆进行健身或者其他体育锻炼活动。

(三)免费参观展览

(4)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费使用付费公共卫生间。

2.博物馆免费政策

博物馆不免费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它们需要高昂的维护和维修成本。而且,一些博物馆或文物的空间比较小,客流量的突然增加也会对古建筑和古文物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不仅文物得不到充分保护,人流量过大也会对游客不利。存在安全隐患!

3.国家博物馆政策

​​宁波市鄞州区近日出台鼓励和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 《意见》规定,对个人和私营企业投资建设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博物馆,投资额度为每平方米4000元。米及以上,区财政一次性补助每平方米500元。投资额低于这一标准的,区财政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补贴。最高补贴金额可达400万。元。此外,优先保障民间博物馆建设用地。

4.博物馆有哪些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国75岁以上老年人可享受以下优惠服务:

1:乘坐汽车、火车、飞机时优先购票、办理乘机手续、入境车站;坐公交车,登机。

2:享受公证处、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需要法律援助的,将优先给予法律援助。

3:去医疗机构就医,优先处理、优先检查、优先检测、优先定价、优先付费、优先取药、优先住院。

4:相关法律明确规定,75周岁以上老年人持有老年人优待证还可享受以下优惠:

(一)免费进入公园、动物园和植物园。

(二)免费进入公共体育场馆进行健身或者其他体育锻炼活动。

(3)免费参观展览馆、济南会馆、文化馆、博物馆等。

(4)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免费使用付费公共卫生间。 ETC!

5.博物馆相关政策

身高1.3米以下或六岁以下儿童、现役军人、残疾人、离休干部、军人家属须持有相关有效证件,本市70岁以上老年人须持有身份证或上海尊老埃利卡。其他地区70岁以上老人凭身份证免费。上海电影博物馆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漕溪北路595号。总面积15000平方米,是一座集展览与活动、参观与体验于一体的综合性博物馆。

6.博物馆资助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发现的文物,应当及时报告或者移交,使文物得到保护。 ”国家将给予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奖励金额将根据古墓中文物的价值确定。

《文物法》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农业生产中发现文物的,应当保护遗址,并立即报告当地文化主管部门。l 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发现的文物。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文物行政部门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现场;发现重要文物的,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处理意见。依照前款规定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抢夺、私分、藏匿。”

政府要大量发掘的原因古墓葬有:

1、中国五千年历史记载不完整,需考古补充书面历史的缺陷。例如《孙膑兵法》自隋代以来就已失传。历代人只能从《史记》的几段文字中了解《孙膑兵法》。然而1972年竹简本《孙膑兵法》的出土,让这段历史清晰地为世人所知。 2、政府对古墓葬的发掘也是对古墓文物的一种保护。中国大量古墓被盗。现有的古墓如果放任不管,迟早会被洗劫一空。政府挖掘这些文物和墓葬,放入博物馆,不仅可以让人们了解古代历史,也可以保护这些文物。这是一把双刃剑。

7.博物馆政策优惠政策方案

2021年故宫博物院免费两类人群:身高1.2米以下、六岁以下儿童老年人免费,残疾人凭残疾证免费。

北京故宫是中国明清两代的皇宫。它的前身是紫禁城,位于北京中轴线的中央。北京故宫以三大殿为中心,占地7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有大大小小的宫殿70多座,房屋9000多间。

北京紫禁城的修建始于明成祖永乐四年(1406年),参照洛阳紫微城的命名理念,并根据南京故宫,于永乐十八年(1420年)落成。城呈长方形,南北长961米,东西宽753米。四周有10米高的围墙城外有护城河,高52米。故宫的建筑分为外朝和内廷两部分。外朝的中心是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合称三大殿。它们是国家举行重大仪式的场所。内廷的中心是干清宫、交泰宫、坤宁宫,合称后三宫。是皇帝和皇后居住的主宫。

北京故宫是世界上规模最大、保存最完好的木结构古建筑之一。是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 1961年被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87年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8.博物馆政策优惠政策文件

根据《文物保护法》,所有文物我国剩余的地下水、内水和领海属于国家所有。同时规定,及时发现或者移交文物,使文物得到保护的,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但条例明确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共同追回文物;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回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不报告或者拒绝交出发现的文物的; (二)未按照规定交接、挑选文物的。省社科院古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党斌表示,上交文化保护文物是一项法律义务。上交文物可以给予物质奖励,也可以给予精神奖励。领取后不交出的,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处罚。由于没有明确的规定,各地的奖励相对随意。多位文物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各地普遍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文物等级给予适当奖励。这样的奖励具有很大的象征意义,精神奖励大于物质奖励。华商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少人认为,100元、500元的奖励是对文物的不尊重,也是对文物提交者的不尊重。有网友认为,花巨资购买流失文物是常有的事,上交文物却只得到这么小的奖励,心理上会感到不平衡。应该有奖励吗?应该有多少?近日,这个话题在网络上引起热议。有人认为,移交文物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不应给予物质奖励。有人认为奖励应该根据文物的价值来确定。对于文物的价值,西安市文物局相关人员表示,我国明确给出了历史价值、艺术价值、科学价值三大价值标准。它不判断它的经济价值,不用金钱来衡量它的价值,更不能把文物当作商品。有文物专家认为,如果奖励太低,会挫伤投稿积极性,应适当提高奖励标准。西安西汉皇陵保护管理中心副主任王敬平认为,大家都有资源保护文物的责任。过去,交出文物的公民大多获得证书和小额奖金。现在国家富裕了,可以适当多做一点奖励。西安碑林博物馆副馆长王元银表示,奖励应以精神和荣誉激励为主,但也要考虑物质奖励的强度。国外对于文物上交如何奖励有不同的规定,有的奖励文物价值的四分之一,有的则要求对未及时报告的罚款和监禁。不少网友建议政府制定相应具体的奖励标准,根据文物的等级及其艺术、历史等研究价值进行权威鉴定,并参考市场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进行奖励。例如,5% or 可以奖励 10%。也有观点认为,专家可以对文物进行分级,根据等级给予不同奖励,比如一级文物1万元,二级文物8000元等。 丹凤县文化局副局长卢庆河广电总局建议国家自上而下设计制定详细的奖励办法,如一级文物的奖励数额和一般文物的奖励数额,让基层工作人员轻松操作。不少专家建议,这个“度”要把握好。如果悬赏过高,很容易导致一些盗墓贼交出盗来的文物,从而获得应有的利益。如果奖励太低,不利于文物的保护。比如,有人捡到一件文物,打电话询问,如果奖励很低,他可能不会上交。有些经验专家认为,可以设立文化遗产保护举报奖励基金,根据贡献来奖励文物保护者。对于发现并提交珍贵文物的,可以考虑在文物收藏、展览等活动中签名,以示鼓励。 。专家认为,很多文保部门无力发放奖金,政府还是应该想办法解决问题。文保部门只负责鉴定文物的真伪和等级,然后提供奖励办法。例如,今年9月9日,广州市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请示》文件。基金总额3亿元,设立期限5年,年度使用额度6000万元。除了被使用对于需要政府承担的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该基金还用于奖励为文物保护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专家表示,陕西、河南等文物大省尤其需要设立专项资金。对交出珍贵文物的公民给予重金奖励,不仅有利于减少公民私自藏匿文物的现象,而且可以遏制走私文物、与海外商人偷偷交易的非法活动,应引起政府的重视。 。华商报记者周艳涛

9.国家鼓励民办博物馆的优惠政策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先行示范区,近日出台《深圳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将提高民营博物馆的发展水平。制定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标准,鼓励公民开办民办博物馆。这无疑会带动其他省市采取行动,开设私人博物馆或将成为未来的文化趋势。

鼓励民间博物馆开放,不仅有利于加快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建设,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塑造城市文明典范,促进区域文化繁荣发展,也有利于民间文物的消化和沉积,让散落在民间的文物进入博物馆,既保护了文物,又盘活了民间收藏。可谓一举多得。

《办法》明确,7月1日起,深圳市将提高非国有博物馆扶持标准。基于原版《S《深圳市民办博物馆扶持办法》中,运营补贴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50万元。100万元,并新增运营评价和分级补贴。补贴分别为1000万元、800万元、500万元。对国家一、二、三级非国有博物馆分别给予奖励,对评定为“优秀”的非国有博物馆给予30万元补助。

深圳市非国有博物馆扶持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于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加快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建设,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塑造城市文明典范,促进文化繁荣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大湾区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积极性,促进本市非国有博物馆发展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单位”和“国家文物局”。根据我市实际,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二条非国有博物馆本办法所称博物馆,是指以收藏、保护、公开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为目的的博物馆。以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为主设立的社会力量或者非营利组织使用的,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

第三条非国有博物馆必须在深圳市依法设立,并取得法人资格。必须列入国家文物局公布的《国家博物馆名录》。每年运营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每年开放时数多。 240天内。

第四条 本措施所需经费由深圳市文化事业建设费和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统一拨付市文物行政部门。非国有博物馆申请市级文物行政部门自愿。

第五条优先发展填补本市博物馆门类空白、体现地域特色、行业特色和红色文化的各类非国有博物馆。鼓励龙头企业举办行业博物馆。充分发挥我市移民城市特色,鼓励建设反映各地风土人情的民俗博物馆。鼓励非国有博物馆聚集区建设。

第二章 营业补贴

第六条对每年免费入场人数一万人以上的非国有博物馆,给予营业补贴。每个博物馆每年的资助总额不得超过100万元。每年申请上一年的运营补贴。

运营补贴按照人均运营补贴标准和免费参观总人数计算伊托尔。人均经营补贴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场馆水电物业管理费用总和除以上一年度免费参观人数计算,但不得高于50元。图书馆建筑为自有的,场地费按照该地区同类物业的租金指导方针执行。图书馆建筑租赁的,场地费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计算,但不得高于该地区同类物业的租赁指导租金。水、电、物业管理费以缴费收据为准。物业管理收费不得高于政府同类物业管理收费的相关标准。免费参观总人数根据全年团体和散客人数确定。团体参观的,应提供参观方出具的访问证明的基础。证明内容包括人数、时间、组织单位、领队联系方式等;合作举办的展览,以展览主办方出具的参观人数证明为依据;对于个人访问 基于访客身份和联系信息等相关记录。

第七条 申请经营补助,应当向市文物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非国有专项资金申请表深圳的博物馆;

(2)访客统计材料;

(3)房屋租赁合同和发票;

(4)如果您拥有自己的房产,请提供复印件财产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五)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发票复印件。

申请时间等相关安排,请参阅学校每年发布的申请指南。市文物行政部门.

第八条市文物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查拟定补助金额,并向社会公布后按程序拨付。

第三章临时展览和社会教育活动补助

第九条临时展览和社会教育活动的主题和内容应当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知识。优秀文化,培育良好时尚;采用适当的技术、材料、手法和表现手法,达到形式与内容的和谐统一;采用多种形式提供科学、准确、生动的文字讲解和讲解服务;利用自有馆藏资源,为青少年、老年人等特殊社会群体提供延伸教育。恩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引进专题展览;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到境外(含港澳台地区)举办专题展览。

第十条 申请临时展览补贴,应当向市文物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深圳市民办专项资金申请表- 拥有的博物馆;

(2)展品清单;

(3)展览概要、策划及实施方案;

(4)配套辅助活动;

(5)预期效果;

(6)涉及文物出境、临时进境的,须提交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核文件。

申请社会教育活动补助,应当向市文物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关于深圳报社非国有博物馆专项资金的通知;

(2)活动方案;

(3)配套推广活动;

(4 ) 预期成绩。

申请时间等相关安排请参见市文物行政部门每年发布的申请指南。

第十一条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和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临时展览将围绕“主题创意”、“学术含量高”、“展品组织科学合理”、“方案初步论证”、“包含互动体验的形式”、“相关文化创意”、“相关配套”活动”、“数字虚拟展示”、“传播产出”、“展览周期”等指标综合评价;社会教育活动将以“活动主题与博物馆相一致”为主题m的目的、目的、展示和展示”、“与中小学教学课程相一致”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如“衔接或适应特定群体的学习需要”、“配备专门的导师和教学设施”、“教育活动成系列、菜单化”、“形成特色教育品牌”。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经过初评和终评,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额

第四章运行评价及评级补贴

第十二条:非居民评级为“优秀”的在市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组织的运营考核中,对国有博物馆每年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的最终评价中,被评为“优秀”的非国有博物馆占全部非国有博物馆的比例不超过10%。

第十三条对评定为国家三级博物馆的非国有博物馆,一次性给予500万元补助。对评定为国家二级博物馆的博物馆一次性补助800万元。对评定为国家一级博物馆的博物馆一次性补助1000万元。分级补贴按照最高级别不重复的原则实施。

第十四条申请业务评价补助、分级补助,应当向市文物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非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申请表——深圳市国有博物馆;

(二)评估文件。

相关安排申请时间等具体事宜请参见市文物行政部门每年发布的申请指南。

每年申请上一年的等级补贴。

第十五条市文物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程序拨付经费。

第五章场馆支持

第十六条:非国有博物馆建设用地可以在城市规划确定的博物馆用地中合理安排,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经批准由市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提供非国有博物馆建设用地。

申请建设用地的具体申请和审核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可以按照规定为非国有博物馆提供场所。文物保护的原则和要求。

在符合保护修复和建设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推动古村落、古建筑、风景名胜区非国有博物馆建设,鼓励利用具有一定历史建筑价值的历史建筑。城市更新过程中建立非国有博物馆的价值。

鼓励利用各类具有改革开放历史内涵的建筑,建立以改革开放为主题的非国有博物馆。

鼓励利用工业建筑、商业建筑等建设非国有博物馆。

第十八条非国有博物馆不得将取得的建筑物、土地等用于博物馆开发以外的用途。严禁改变博物馆用地的土地用途,不得抵押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并自觉接受检查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

第六章其他支持

第十九条鼓励非国有博物馆依法申请登记(认定)为慈善组织,并向市文物行政部门申请登记(认定)协助民政部门负责慈善组织登记(认定)指导工作。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向非国有博物馆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第二十条加强国有博物馆对非国有博物馆的支持。鼓励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为非国有博物馆提供展览服务。本办法所称展览服务,是指国有文物、艺术品收藏单位与非国有文物、艺术品收藏单位签订展览协议的行为。国有博物馆,即非国有博物馆将合法拥有的藏品移交给国有文物或者艺术品收藏单位进行保存、展览和科学研究。服务。委托藏品的所有权保持不变。展览服务可供其他机构或个人使用。

第二十一条:国家三级及以上国有博物馆每年选择2家非国有博物馆进行“一对一帮扶”,并安排专业人员赴非国有博物馆开展“一对一帮扶”。所属博物馆提供藏品管理和展示服务。在展览展示、口译服务、科学研究、文创产品开发等技术方面提供无偿帮助。具体救助政策由市文物行政部门另行制定并实施。

第二十二条鼓励非国有博物馆集团化发展,鼓励非国有博物馆与国有博物馆、非国有博物馆联合举办专题展览,策划社会教育活动。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引进国内外、省内外优秀展览。鼓励非国有博物馆“走出去”,拓宽视野,提高知名度。

第二十三条 非国有博物馆工作人员可以办理人才居住证、户口登记等手续和职称评定,并在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第二十四条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承担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第七章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五条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发挥市政府作用博物馆协会,鼓励非国有博物馆加入博物馆行业协会,践行行业规范,促进行业自律。建立博物馆协会与非国有博物馆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和需求,提供良好的行业服务。市博物馆协会要做好非国有博物馆行业标准和运营评价标准的制定工作。

第二十六条非国有博物馆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技术标准、规范和国际博物馆理事会的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健全董事会法人资格。以理事(理事会)、监事会为核心的组织架构,完善博物馆章程和发展规划,依法自我管理,科学运作,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实际义务。享受补贴的单位应当在场馆入口处张贴补贴标志,接受公众监督。补助标志由市文物行政部门统一制作。

第二十七条非国有博物馆在制度建设、藏品管理、展览设置、开放服务、变更登记和年检。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慈善组织申请骗取税收优惠的,由税务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民政部门吊销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非国有博物馆的运营情况和专项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非国有博物馆获得相关支持的重要依据。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追回骗取的补助资金,并上缴财政部门。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罚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资助:

(1)博物馆存在重大法律纠纷;

(2)博物馆因违法行为受到执法部门处罚;

(3) 失败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

(四)绩效评价不合格的;

(五)安全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安全隐患隐患整改不力。安全事故;

(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九条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博物馆发展以外的用途,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支出。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10.博物馆政策法规

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博物馆事业发展,给予充分发挥博物馆功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满足公众精神文化需求为满足文化需求,提高公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城市文化影响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博物馆的设立、管理和服务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博物馆包括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国有博物馆包括利用或者主要利用财政资金和其他国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

第三条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本市博物馆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文物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博物馆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财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商务、民政、教育、交通、旅游、公安等有关行政部门要协调实施根据各自职责执行本规定。

第四条 对博物馆事业做出下列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所建博物馆有重大社会影响;

(二)在藏品征集、收藏或者保护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三)在科学与博物馆、陈列和相关的研究展览展示、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化产业发展等;

(四)向国有博物馆捐赠重要文物、资料;

(5)有其他突出贡献。

第二章开发与保障

第五条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博物馆发展规划。计划 。博物馆发展规划涉及空间布局、用地要求的,应当经市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纳入城乡规划。

博物馆发展规划的编制应当根据城市实际,合理确定博物馆的发展方向、数量、类型、规模和布局。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藏品资源、文化特色和公众精神文化需求,使本市博物馆充分展示岭南文化中心、海上丝绸之路发源地、发祥地的独特自然历史文化资源围绕近代中国民主革命和改革开放的前沿,建立具有本市特色的博物馆体系。

博物馆发展规划经批准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博物馆。各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自然、历史、文化、科技等资源,建立有特色的博物馆。

鼓励企业、机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设立反映行业特色、地域文化、民族民俗风情的博物馆。

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协助企业申请设立博物馆,为行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第七条市、区人民政府新建博物馆,应当选在交通便利、市政设施良好的地区或者城市规划的重点开发建设区域的新城区,但应当依托古遗址和古迹。文物建筑。 、历史建筑、名人故居、旧址设立的博物馆等不包括在内。

本规定施行前已建成或者已开工建设的博物馆选址不符合规定的有前款规定的,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周边配套的公共交通和市政设施,并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完善。博物馆周围的安全、健康和环境条件。

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博物馆应当符合博物馆建筑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设置与博物馆藏品规模相适应的展厅、仓库等场所,并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及消防设施。

第九条 市、区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场地租金优惠、购买服务、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方式支持非国有博物馆的发展。

第十条 市、区人民政府可以使用工作人员。拥有闲置的名人故居、工业遗产等财产,提供博物馆用房。

建筑物改建为博物馆,其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可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经依法批准改变土地用途。

第十一条 博物馆建设符合国家《划拨土地目录》的,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通过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博物馆通过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得擅自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不得将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博物馆终止的,市人民政府将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变更博物馆影响博物馆的功能和用途或者妨碍博物馆的正常运营,或者侵占博物馆依法管理和使用的资产。

博物馆因城乡发展确需拆除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重建或者搬迁,坚持先建后拆的原则。改建、搬迁的博物馆的设施配置、建筑面积、展厅面积等不得低于原标准。

第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使用或者主要使用本级财政资金,设立运行维护、藏品收藏、展示展览、宣传教育、科学研究、人才培训、文化创意产品开发所需资金已包含在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资金支持前款规定以外的非国有博物馆和其他国有博物馆的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由市文物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文物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等行政部门应当对博物馆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博物馆收取门票、取得非营利性收入、接受捐赠的,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

非国有博物馆缴纳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有困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缴纳依法免税、免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第十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发起设立博物馆发展社会基金。

鼓励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博物馆发展社会基金,或者向博物馆发展社会基金捐赠。

鼓励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通过捐赠资金、藏品、设备、设施等财产,或者出借藏品、举办展览、举办宣传教育活动等方式支持博物馆发展。

接受捐赠的博物馆应当开具捐赠收据,定期编制受赠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博物馆使用捐赠藏品时,应当注明用途来源根据捐赠者的意愿。

第三章管理与服务

第十六条博物馆设立、变更、终止,必须依法办理登记、备案。

第十七条博物馆实行名录管理。

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公布本市博物馆名录。博物馆名录应当载明博物馆的名称、地址、设立单位、基本陈列概况、级别、类别、开放时间、联系方式等。

第十八条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对博物馆实行统一标识管理。

地名、交通、建设等有关管理部门应当将博物馆纳入道路标志、路牌、公共交通、和地图。

第十九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引导旅行社与博物馆采取多种方式合作,支持和指导符合条件的博物馆申报国家A级旅游景区。

第二十条 博物馆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宣传博物馆及其展览、社会教育等重要活动,扩大受众覆盖面,增强博物馆的社会影响力。

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对博物馆进行宣传推介。

第二十一条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推动博物馆行业组织建设,指导行业组织开展活动。

第二十二条博物馆应当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建立健全董事会制度。

博物馆馆长应有相应的公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使用或者主要使用市财政资金设立的博物馆馆长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应当具有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三条 博物馆应当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员工培训教育体系,促进专业人才培养。

博物馆应根据服务时间、建筑规模、藏品数量、参观人数等因素,配备合理数量的博物馆人员。

新任管理人员和使用或者主要使用市、区级财政资金设立的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实行公开招聘。

第二十四条 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对博物馆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博物馆工作人员的素质。全市博物馆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二十五条 博物馆及其管理单位、文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为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专业技术资格提供支持。

第二十六条 博物馆应当根据博物馆的宗旨、性质和任务,制定藏品征集计划和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使用或者主要使用市、区级财政资金设立的博物馆,应当将收藏计划草案和年度计划报送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对博物馆征藏藏品进行协调,对藏品征集计划草案和年度计划草案提出调整意见。

第二十七条 利用或者主要利用市、区设立的博物馆各级财政资金应当将征集藏品和捐赠藏品报送市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委托或者指定的博物馆。评估机构鉴定、评估。

使用或者主要使用市、区级财政资金设立的博物馆,因紧急情况需要征收预算外藏品的,文物行政部门可以申请专项资金,财政部门应当依法作出安排。

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制定藏品收藏管理办法。征收管理办法应当包括征收标准、征收程序、征收渠道以及征收资金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博物馆应当建立电子、纸质藏品总账、十二年内的台账和档案。自登记之日起一个月内,并报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博物馆应当自新购藏藏品入库之日起三十日内建立电子和纸质藏品档案,同时记入藏品总账和台账。

第二十九条博物馆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藏品保护和管理制度。

博物馆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藏品安全的设备设施,根据实际需要更新和购置藏品防护设备,改善库房条件。

博物馆要制定年度藏品修复计划,及时抢救修复脆弱、濒危珍贵文物。

第三十条博物馆应当加强藏品知识产权管理,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

他人对博物馆藏品拥有知识产权的,博物馆应当与藏品知识产权权利人就藏品知识产权的行使和知识产权归属签订协议藏品衍生产品的权利,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第三十一条博物馆可以依法在博物馆之间借用藏品。

使用或者主要使用财政资金设立的博物馆可以依法通过交换、申请转让等方式调换藏品,优化藏品结构,提高藏品利用率。

第三十二条博物馆依法享有馆藏数字创作的知识产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博物馆可以使用数字l 成果依法用于展示展览、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科学研究等。

第三十三条博物馆应当为参观者提供下列基本服务:

(一)展览服务;

(二)讲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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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咨询服务;

(四)提供博物馆宣传介绍资料;

(五)按照规定应提供的信息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的其他服务。

第三十四条参观博物馆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爱护博物馆的展品、设备、设施,不得损坏;

< (二)服从博物馆管理,遵守公共秩序,不得在馆内追逐、打斗、大声喧哗;

(三)未经许可,不得在展馆内拍照、使用闪光灯,不得触摸展馆内的展品。展品;

(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携带动物入馆;

(五)遵守本馆明示的其他规章制度。

博物馆参观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博物馆工作人员应当劝阻、制止;情节严重的,博物馆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劝阻、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

第三十五条 博物馆举办展览,应当坚持公益性原则,突出科学性、知识性,增强观赏性和互动性,注重挖掘藏品文化内涵,提高藏品服务水平。展览。 。

博物馆举办陈列展览应当提供准确、规范的书面说明。

博物馆应定期举办临时展览。使用或者主要使用市财政资金设立的博物馆应当每年举办不少于四次临时展览。使用或者主要使用区级财政资金设立的博物馆每年举办临时展览不少于四次。每年举办不少于两次临时展览。

第三十六条鼓励博物馆通过联合展览、交流展览等方式开展交流与合作。

鼓黎博物馆参与机关、部队、学校文化建设、企业、社区、农村等通过举办流动展会,扩大展会的影响力和传播力。

第三十七条 博物馆应当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做好准确、生动的讲解,提供优质的讲解服务。

国有博物馆应当定期组织义务讲解,并根据需要配备现代化自助语音讲解设备。

第三十八条博物馆利用或者主要设立的使用市、区级财政资金的,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但为保护文物、建筑物、遗址等目的的除外。

博物馆不向社会开放的免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特殊群体提供免费入场或者其他优惠。

国有博物馆每年向公众开放的时间不少于十个月,每周不少于四十八小时,但因不可抗力的情况除外。非国有博物馆的开放时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 博物馆应当在博物馆入口处、馆内显着位置张贴服务指南、开放时间、强制讲解时间、收费项目及标准、参观须知等。在博物馆里。发布在网站上。

如果博物馆改变开放时间,必须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均提前七日公告。

第四十条 博物馆应当通过举办讲座、论坛等方式开展社会教育活动。

鼓励学校与博物馆建立合作关系,结合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课程,利用博物馆资源丰富,开展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博物馆应予以支持。

市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市文物行政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鼓励学校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

科技、旅游等行政部门应当支持、指导博物馆申报科普、游学等基地。

第四十一条博物馆应当开展科普、游学等基地建设。以馆藏为基础,开展相关专业学科和应用技术研究,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和应用。

博物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为社会公众开展科学研究提供支持和帮助。

第四十二条博物馆应当建立常态化志愿服务机制,加强与志愿服务组织、学校等的合作,组织志愿者参与博物馆宣传、导览等日常运营和服务工作。根据需要博物馆。 。

第四十三条鼓励博物馆通过合作、授权、自主开发等方式开发文化创意产品。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博物馆文创产品开发,形成多渠道投资机制。

文物行政部门表示指导博物馆开发、经营文化创意产品。

第四十四条利用市、区设立的博物馆开发、经营文化创意产品的收入财政资金全额上缴财政部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市文物行政部门可以对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设计、运营、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绩效奖励。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有博物馆开发、经营文化创意产品的收入,纳入本单位预算管理,用于经营、管理。博物馆的维护、藏品收藏、展示和展览以及持续投资涉足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可用于奖励对文化创意产品开发和运营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第四十五条鼓励博物馆通过多媒体导览、电子解说、互动展示、建设数字博物馆等方式,丰富藏品展示方式,提高智能化服务水平,提升观众参观体验。

第四十六条鼓励博物馆建立健全资源共享机制,通过博物馆联盟、对口支援、总分制等方式促进博物馆共同发展。

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引导博物馆在藏品收藏管理、陈列展览、科学研究、宣传教育、人才培训、社会服务等方面开展合作。

第三条47 市文物管理局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众参与的博物馆评估机制,定期对市博物馆藏品收藏管理、陈列展览、科学研究、宣传教育、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等方面进行评估。和运营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给予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博物​​馆扶持资金的依据。

市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将前款规定的评审结果和扶持资金的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八条 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建立博物馆信息共享机制,共享博物馆登记备案情况以及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博物馆。

使用或建立的博物馆主要使用市、区级财政资金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组织章程、组织机构、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和购买服务等信息。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文物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行政责任:上级人民政府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不履行职责的;符合本条例第五条规定的编制或者擅自改变博物馆发展规划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制定并公布博物馆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

(三)未按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公布博物馆名录的;

(四)未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博物馆实行统一标识管理的;法规;

(五)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制定收藏管理措施的;

(六)未依照本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收藏品的博物馆进行评估,未将评估结果作为给予博物馆扶持资金的依据,或者未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和扶持资金使用情况;

(7)不遵守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意见》规定建立博物馆信息共享机制;

(八)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五十条 地名、交通、建设、教育等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追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不遵守规定的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将博物馆纳入城市标识体系;

(二)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将博物馆纳入城市标识体系的;鼓励学校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利用博物馆资源开展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

(三)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行为获得。

第五十一条 使用或者主要使用市、区级财政资金设立的博物馆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物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行政部门或监督机构;情节严重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不予核发的依照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接受捐赠凭证或者未编制并公布捐赠目录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编制并公布征收征收计划、年度计划的;

(三)未按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建立征收总账、台账、档案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或者未向文物行政部门备案的;

(四)不遵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九条规定建立藏品保护管理制度的;未定期检查、维护藏品安全的设备、设施,或者未制定年度藏品修复计划的;

(五)不遵守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条规定的

(六)未按照本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定期举办临时展览,或者每年举办临时展览数量未达到最低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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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未按照本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免费入场,未按照规定提供特色服务的,对团体提供免费入场或者其他折扣的,或者开放时间不符合最低要求的;

(八)未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布博物馆服务指南、开放时间等信息的;

(九)未按照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社会公开博物馆的组织章程、组织机构、经费分配和使用等有关信息的;

(十)其他疏忽行为滥用职权、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非国有博物馆和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有博物馆有前款第(三)项至第(八)项行为的,由文化资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限期改正。

第五十二条 博物馆参观者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十四条 博物馆未经依法登记,以博物馆名义开展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博物馆继续以博物馆名义开展活动的,登记管理机构按照有关社会组织或者事业的登记管理其活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单位登记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