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张三打算去海南。张三通过OTA在线旅游平台搜索了度假产品“海南三天四晚豪华游”。该产品声称,游客可入住“海南某酒店”、“海南某香格里拉酒店”、“海南亚龙湾迎宾馆”等五星级豪华酒店,游览天涯海角、亚龙湾。 、南山文化旅游区、蜈支洲岛,以及浮潜项目、网红拍摄项目、豪华海鲜自助晚餐项目等景点。

2019年4月1日,张三通过某旅游网站购买了一款旅游产品“三亚三天四晚豪华游”,支付16888元。结果,踏上旅行行程的张三发现,实际情况与旅游产品描述完全不同。张三住过“海南某酒店”和“某山阁度假村”两家酒店。 “海南酒店”,发现两家酒店各有不同,物理设施和服务水平均达不到五星级酒店的标准,两家酒店也不是“五星级酒店”。而旅行团确实没有去旅游产品介绍中提到的天涯海角和蜈支洲岛景点,期待已久的浮潜项目也没有进行,网红照片只是导游用手机拍的,晚餐也还可以只是简单的晚餐,几乎没有海鲜。

失望之余,张三向某旅游网站投诉。在投诉过程中,张三得知,自己购买的Pro旅游产品方面,该网站已收到多起消费者对该旅游产品的投诉。 。张三认为该旅游网站的行为构成欺诈,并向工商部提起投诉。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认定,该旅游网站上述行为构成诈骗消费者价格或费用的违约行为。未按约定供应或提供商品或服务。该公司被罚款1万元。随后,张三以该旅游网站、旅行社为共同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张三通请求法院报销一赔三。旅游网站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要点】法院判决消费者有权了解真实情况他们购买或使用的商品或他们接受的服务。消费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寻求赔偿。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损失,追加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价格的三倍。旅行社销售的旅游产品“海南豪华三天四夜游”不符合游客入住酒店、旅游场所和旅游用品的标准。如果您在1月1日购买了旅游产品,您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网站运营商旅行社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经营者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涉及其他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未考虑采取必要措施的。与平台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本案中,张三于4月1日购买了该旅游产品。在该产品上线前,该旅游网站就受理了多起消费者对该旅游产品的投诉。他要明知旅行社提供的旅游产品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却没有采取撤回等必要措施。旅行社必须依法与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